我心裡更加難過,開不了口。
卓央,媽媽要我過去和她一起生活,她在北京,很不放心我。卓央,我明天就走了,一直沒有告訴你,是想你了無牽挂。卓央,你今晚會拉着她的手去看電影,是麼?你今晚根本沒有課的。
其實,卓央你何苦說謊,何苦給我一個幸福的假象,我全都知道。
我把手機掏出來,給卓央發短信。一段歌謠。完了之後卓央的号碼從我手機裡狠狠消失。
“丢,丢,丢手絹兒,輕輕地放在小朋友的後邊,大家不要告訴他,快點快點捉住他,快點快點捉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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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淚淚花團錦簇的襪子
1.
王淚淚穿了一雙花團錦簇的襪子。那真是雙花團錦簇的襪子呢,白棉底上面印了紅的紫的藍的大朵花盤及嫩綠色葉子,王淚淚兩隻小巧的腳都開出了花。
王淚淚穿着襪子在木地闆上走,一邊走一邊拿着小巧的手機發短信。一條長長的話發過去了王淚淚覺得有點渴,她拿了一旁的馬克杯接透明水,加兩片檸檬味的果片,飲水機發出咕咕咕的巨大聲響。
我就是王淚淚。更多時候我願意叫自己王累累,因為我總覺得自己很累,即使什麼事都不做。越熱我越覺得累,渾身無力,不想講話,這個如火八月我累得奄奄一息。
加了果片還要加很多冰塊。在我加第四塊冰的時候短信回了過來,初七說,小淚,羅格他還是沒醒。
我仰脖子把杯裡的水一飲而盡。
2.
羅格說我的累其實是一種焦灼,我恍然大悟,那麼我整個2003年夏天都在焦灼不安,蜷在冷氣開得很足的房間裡喝冰水,不停地把杯壁流淚的馬克杯從左手換到右手,右手換到左手。那時候我19歲,2003年的爆熱天氣讓我覺得整個19歲天空都焦灼透了。
可是我愛羅格依舊。我在電話裡這樣同任初七講。外面烈人的陽光被我用厚窗簾隔絕,一想起羅格,他的清冽笑容就仿佛近在咫尺。
即便他永遠醒不過來?初七這樣問。
是。我笑着挂了電話,喝冰水,把頭發紮起來,穿好跑鞋,出門。門一開,無盡熱浪滾着進來,可是沒關系,我是要去尋羅格,高山險阻都難不倒我。
我20歲。19歲時候與羅格在一起。我們說愛,即使20歲說愛太年輕。羅格說,我們的愛本身就很年輕。于是我把手放進羅格溫暖的脖子裡。那是2003年冬天,我20歲生日,太陽照常從東升起。我們說愛,說至死不渝。
羅格在F大附近的銀行工作。羅格24歲,是笑容清冽的男孩,是在炎熱夏天鎮定我的最好的一杯冰水。
我打車去他的小公寓,有木頭樓梯的樓房顯得年代久遠,我的深紅色裙子在樓道的陰影裡暗得快成黑色。我總是在這個時間這個地點等羅格下班回來,一點兒也不覺得焦灼,隻有等待的喜悅。羅格輕輕淺淺地笑,然後我們一起上樓。
一擡頭,看到羅格的清冽笑容。
3.
我是在2003年夏末遇見羅格。那時候我瘋狂着迷一個叫莫離葵的寫手在網絡裡寫的小說。她編透了一個又一個冷豔的愛情,字字年輕,句句緻命。
我就被震撼了,把她所有的字用深藍色打印下來訂成厚厚一疊,反複看反複愛不釋手。
天氣開始轉涼,我在心情好的時候出門,穿深紅色兩側有大口袋的棉布裙,墨綠色跑鞋,不穿襪子。我的腳很自由,是不是?我問坐在我對面的羅格,他穿米色棉T恤,笑容清冽,舉止安靜。
你明天還來嗎?我想送你件禮物。
他連約人都這麼清冽,這麼清冽,涼透到心裡。我說好,我明天來。他輕輕笑起來,那麼好看呀,我也跟着笑。又有客人來,他站起身走過去了。
這是我們第一次見面。我腳後跟被新跑鞋磨得紅腫,每走一步都是刀割。我進了旁邊一家水吧,羅格每晚兼職的地方。我一瘸一拐走進去,許多人盯着我看,笑,或許他們她們以為我是殘障姑娘。
羅格皺着眉走過來,幫我拉開一旁的椅子。腳扭了?我擡頭,多好看的一張臉,不,被新鞋磨了。
羅格笑起來,像是七月天裡的一塊冰。
4.
第二天我死性不改地依舊穿墨綠跑鞋依舊不穿襪子。深紅色裙子在夕陽底下閃閃發光。去的時候羅格還沒來上班,我在靠窗的位子上看剛打印下來的莫離葵的新小說,莫寫道:愛情總是一件很碰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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