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雲川雖說是一個縣城,可這縣城真的還不如京城附近的小鎮大,到處都是低矮的房子,就連城牆都比别的縣城要矮一些、薄一些。
而城中居住的人口也不多,隻有零星的行人走在街上,她驅着追風完全不用擔心堵車之類的,就這人流量,根本不滿足堵車條件,總的來說跟繁華熱鬧沒多少關系。
因為整個縣城都沒多大,虞婉很快就找到了肉市,這邊的人流倒是多一些,賣蛋的最多,然後便是雞鴨羊肉,賣豬肉的最少,隻有一家,完全沒有選擇餘地。
虞婉更習慣吃豬肉,她直接走到豬肉鋪門前,詢問道:“這肉怎麼賣?”
賣肉的屠夫掃了她一眼,見她雖是一副兒郎打扮,卻長得粉面桃腮,眉眼清麗,跟個兔兒爺似的。長成這樣膽量倒不小,竟一個人出來抛頭露面。
看她這一身新衣,雖然隻是粗布面料,但這做工也不算差,又驅着這麼豪華一輛馬車,想來家裡是不缺錢的,就是不知她為何要買賤肉。
看來又多半是落難到這邊的,反正這雲川時不時會有些犯事的達官貴人被流放過來。
既然如此,那屠夫便不再客氣了,“這肉十五文一斤,你要瘦些的還是肥些的?”
虞婉心中卻有些犯嘀咕,十五文錢一斤可不便宜了,雞肉普遍才十文錢一斤,沒道理豬肉比雞肉還貴這麼多。十五文錢在這個時代的購買力還是不低了,難不成物以稀為貴?
這個時代養豬的人确實很少,虞婉路上看到的農家多半都養雞鴨,養兔養羊的也有,但就沒見幾個養豬的。
不對,是現在的豬肉并非主流肉類,豬肉在當下被稱為賤肉,隻有窮人才會吃的賤肉,而貴族一般都牛羊,羊肉算是貴族菜譜上最普遍的肉。
原來這人把她當成了冤大頭。
“你這肉賣得太貴,我不要了。”虞婉直接道。
眼見差點訛到手的一筆錢就飛了,賣肉的屠夫就不爽了,“你不買擋在我鋪子面前做什麼?我這都給你割好了,這肉你不買也得買!”
反正這小子細皮嫩肉,不是他的對手,能唬就唬。
虞婉沒想到這人翻臉這麼快,便道:“我隻是問個價而已,你開口十五文一斤,超出我的心理價位,我有權不買。我并未讓你割肉,而且這肉本來就在這裡,你也并未切割,你隻是想訛我而已。”
“老子就訛你怎麼了?你今天不買就别想走!瞧你這細皮嫩肉的,回去給老子……”
虞婉見他朝自己走來,直接轉身從馬車裡摸出兩把斧頭,一手拿一把,眼神帶着幾分嘲諷與瘋狂,“大叔,我很久沒殺人了,今天你又讓我有了殺人的沖動,我很想和你切磋切磋割肉的手法,我隻會割人肉不會割豬肉,你幫我割豬肉,我給你割人肉,你看怎麼樣?”
嶄新的斧頭在陽光下閃着耀眼又冰冷的光,那屠夫看着眼前少女似笑非笑的臉,突然感到一陣寒意,嚣張氣焰頓時矮了半截,“你……你要買買,不買走!”
“錯了,你該說公子請慢走。”虞婉糾正道。
屠夫:“……”
他媽的這怕是真惹到了一個瘋子!
虞婉輕描淡寫地掃他一眼,然後在衆人驚詫的目光下,繼續驅着追風慢條斯理地走了。
街道盡頭,目睹這一切的青年低垂着眉眼。
看來他的擔心顯得有點多餘了,能從長信侯府安然逃出來,并順走長信侯府那麼多東西的女子,絕不可能連這點自保的本事都沒有。
拐過兩條街道,虞婉才将斧頭放回車廂,真沒想到光天化日下她拿着錢買東西,竟然還會被黑心商家明目張膽地欺負。這治安狀況已經遠超乎了她想象的糟糕。
不吃便不吃吧,和尚不吃肉一樣可以長得白白胖胖。
就在虞婉自我安慰時,不想一個中年婦女卻主動湊了上來,“小公子,你想買肉嗎?”
虞婉拉住缰繩,讓追風停到路旁,打量了一眼來人。
這婦人約莫四十來歲,穿着滿是補丁的粗布麻衣,可同樣是補丁衣服,她這一身就幹淨許多,不會給人邋遢潦草的感覺,更多是樸素。甚至這些補丁還有那麼一點點視覺美感,可能是打補丁的人很有審美,針線活也過關,布塊與布塊之間配色協調,頗有種另類的藝術美。
她背上背着一隻背簍,但背簍上方有草木編織的蓋子蓋着,看不清裡面裝了些什麼。
不過最讓虞婉感興趣的,其實是她的口音。這婦人的口音聽着有種親切感,像是京城和秦州那邊的。
虞婉問道:“你有肉售賣?”
婦人道:“我确實有肉賣,但不是豬肉,是活雞,你要的話我可以便宜一點算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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