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覺得自己很變态,用一個成年人的靈魂,去愛一個隻有六歲的孩子。可正如老人所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他覺得隻要給他時間,赫連霆一定會是一個好男人。但是上天好像也覺得他變态了,所以不給他機會。
如果注定了是自己得不到的。為什麼一開始要将人放在自己的面前。這是老天爺故意的吧!
……
第十四章
夏天快結束的時候,宋家的東西已經收拾的差不多了。
秦天雖然不想看到離别的場面,但他還是害怕,害怕赫連霆和他的家人在他不知道的時候忽然就離開了。然後他再也找不到了,所以這一段時間他每天早上一睜開眼睛就過去宋家。
因為隻是三歲的小盆友,秦媽媽也不指望他做什麼。所以根本不去管他,隻要确定他在那裡就好了。
……
白白嫩嫩的秦天,有一張蘋果一樣的白裡透紅的臉,那個白,是真真的白嫩的,比嫩豆腐還嫩,一個夏天,明明老在太陽下曬,也沒見黑一點,真是老天都愛的孩子。一雙圓熘熘的眼睛,看着人的時候忽閃忽閃的,眼眶中的黑眼珠子,更是跟黑曜石似地,**的小鼻子就不用說,這張小嘴巴粉紅的好像畫上去似地,怎麼看都覺得像是觀音菩薩坐下的金童。
秦天不知道,此刻他嘟着一張小嘴,緊鎖着小眉頭,盯着赫連霆床上的那堆白紙,信紙以及小學生作業本,糾結的眉頭恨不得變成蚯蚓的時候。赫連霆和他老媽宋琳也盯着他看了很長時間。
好幾次宋琳都差點要笑出來。
怎麼可以這麼可愛呢?看他小兒子,明明才六歲,就已經初見和他老爸相似的剛毅的臉,還整天冷冰冰的,再看看對面的孩子。真是讓人郁悶啊!
唉!小天天啊!就算你不說那些白紙,信紙也是留給你的,你不知道這些都是你的霆哥哥,死皮賴臉從他爺爺那邊求來的嗎?
宋琳是知道秦天跟着自己兒子學了不少字的,而且秦天的父母在這裡也算是有文化的。媽媽就不用說了,愛唱歌,又愛寫詩,爸爸那是從小到大的小聰明。要不是家裡成分不好,現在恐怕也是大學生了。
隻是她想不明白這麼小的娃娃,怎麼那麼愛寫字,一歲多跟着宋外公學寫字,現在居然已經會自己寫故事了,還編寫的有模有樣!
哦!對了!這些紙就是兒子為他的小媳婦準備以後寫故事的。要不是自己不給錢,兒子恐怕連郵票都給買好了。
可是,兒子啊!這娃娃就算再可愛,再是和你同月同日生的,那也是男孩子啊!當不了媳婦的!
該來的總還是要來的。就算是秦天再害怕對方不告而别,在赫連霆和宋爺爺,将他們家的白紙,信紙,筆記本,練習本以及大部分書送給秦天不久後的一個早上,宋家人還是不告而别了。或許這個不告而别隻是針對秦天的。
因為當秦天起床跑到宋家看到那邊緊鎖的大門的時候,秦爸爸和秦媽媽已經去地裡幹活了。秦天覺得很委屈,然後他哭了好久好久!好久好久!
重生以來,除了出生那一刻,這是他第一次真正的傷心……
以至于人生第一次傷心過度暈倒了,之後居然還大病了一場。
等他從感冒發燒,上吐下瀉完全好的時候,已經是秋天了!秋天是豐收的季節,雖然喜悅,可勞累卻是肯定的。
以前的時候,秦媽媽隻需要跟鄰居宋大爺交代一下就可以放心的去地裡幹活,反正秦天起床後會自覺的往那邊跑,現在宋家人搬走了。她原本想将兒子送到秦爸爸家的老太太那邊幫忙照顧,可秦天死活不去。
不去不說,每天還将自己弄的一身鍋底灰,認認真真的給爸爸媽媽做好一頓飯。把秦媽媽和秦爸爸心疼的一邊吃,一邊掉淚。
秦天本來就沒多大,夏天的一場病,更是把他身上的嬰兒肥消滅的無影無蹤。現在看上去瘦的讓人心痛,那麼一點點的孩子,還沒大人的大腿高。秦爸爸和秦媽媽都暗自決定,等農忙完了,一定給孩子好好的補一下。
而在八五年的秋天,快四歲的秦天,也開始了他的小說曆程。
他讓媽媽将赫連霆送給他的白紙,全部做成一百頁,三十二開的小本子。然後一筆一劃的寫。因為沒有”CTRL+Z”和删除鍵,有些不是很确定的情節,他總是先在家人用的草紙上寫完再謄過去。想想《哈利波特》的作者曾經就是用這樣艱難的方式寫的巨作,為什麼他不能?他現在不過是把前世沒有電腦之前用筆寫字的習慣撿起來而已。
雖然這樣的書寫方式很慢,但至少能減少浪費紙張。
秦天知道他的家很窮,爸爸媽媽寵他,卻不一定會給他一個三歲的娃娃買很多的本子和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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