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瑪!
程之靈在那邊擰了一把江晨的大腿,狠狠的拗了他一把,江晨在電話這頭發出一種類似于很暧昧的悶哼。
兩人聽着不覺得什麼,電話那頭的老兩口都是過來人,心照不宣的對視一眼以後,尴尬的問了問程之靈的喜好,也就是愛吃什麼愛喝什麼之類。
江晨想了想:“等下我發媽媽手機裡面,另外你們也别折騰太多了,她在減肥,你就按照欽仔的愛好弄就好了。”
減肥,誰說要減肥的了。
挂了電話的江晨當然首先得到一頓狠批。
“我沒有做任何準備啊,就這樣去你爸媽家裡,我要不要買什麼東西,要不要準備什麼東西,我的衣服也是舊的,不行不行,要不這次我就不去了吧。”
江晨玩味的看着她,從表情上看,看不出來到底是生氣了還是沒生氣,不過最後他咧嘴笑了笑:“不用準備什麼,你跟着我去,他們不會為難你的。”
雖然也是不想去,但是比起以前一副硬邦邦的嘴臉,說“不去”兩個字要好上許多了。
“東西我都準備好了,也就是吃頓飯而已,到晚上就回來了,帶回去的東西我也準備好了,你不用準備什麼,再說每周都回去吃飯,每次都要準備禮物不是要累死了。”
“可是——”
程之靈磨了磨後槽牙:“成交,不過如果你爸媽要是為難我,你一定要幫我,否則就沒有下次了。”
江晨鄭重其事的點了點頭。
程之靈有點小小的郁悶,她感覺自己的智商在江晨面前受到了嚴重的挑戰。
不過小胖子知道媽媽也要去爺爺奶奶家,高興的簡直要跳起來了。
汽車開了一個多小時終于到達了江父江母住的大hoe。
江晨的爸媽以前開了一家小公司,做的也挺不錯,在房價還沒有高到現在這麼誇張的時候就在a市的邊緣地帶買了一套房子,現在跟兒子分開住着。
聯排别墅也不大,其實算總價還沒有江晨在市區買的那套學位房貴。
第一次看見兒子媳婦一起來家裡,江母高興的嘴巴都要合不攏來,江父個子很高,年輕的時候當過兵,現在身闆都挺的筆直,江父的五官偏硬氣,鼻梁很高,江晨的鼻子很像他,個頭也像爸爸。
江母以前是文工團出身,氣質特别好,五官長得非常漂亮,即使現在五十多歲了,也是個大美女,江晨的五官比較像媽媽。
程之靈甜甜的叫了一聲“媽媽”,又叫了一聲“爸爸”。
她挺擔心的,之前原主跟江晨關系不好,自然也沒有來過江家孝順公公婆婆,不知道這個鍋要不要自己背啊。
江母高興極了,完全就沒有提之前的事情,臉上挂着優雅的笑,一看這表情就是生活的無憂無慮的人,這種人一般也寬和。
之前因為跟媳婦接觸的比較少,江母還有些忐忑不安,生怕哪裡做的不好,要給兒子丢臉了,誰知道兒媳婦看上去比他們更加不安。
因為江晨以前總催着不談戀愛的關系,江父江母一度非常焦急,特别是江母那年查出來有乳腺纖維瘤,江母當時特别焦慮,就是在那年,江晨突然回來跟兩位說要結婚,連日子都選好了。
雖說倉促了一點,跟兒媳婦匆匆見了一面就領了證了,婚禮也沒辦,不過好歹欽仔出生了,而且出生以後江母的乳腺纖維瘤就那樣好了,也沒有繼續惡化,江母聽說這種病有時候就是看心情,說不定就是被兒子給氣病的,結果讓孫子的到來,給高興好了。
所以從那會兒開始,江母就特别稀罕寶貝孫子,因為稀罕寶貝孫子,連生下來寶貝孫子的大功臣也一起稀罕上了。
程之靈不清楚有這一層原因,不過看上去公公婆婆特别好相處,跟書裡面描述的對待薛露露的态度截然相反。
小别墅不比老小區的房子,活動空間要大了很多,因為這邊人車分流,孩子可以比較放心的在小區跑老跑去,欽仔很明顯就喜歡這裡勝過于自己家,每周都期待回爺爺奶奶家的時刻。
江父江母家裡還養了一隻拉布拉多犬,成年犬也比較溫順,一看到欽仔就高興的不行,一人一狗迅速摟到了一起。
剛開始程之靈還挺擔心狗狗會不會傷到小孩,江母道:“沒有關系的沒有關系的,以前欽仔小的時候睡在家裡,要是旁邊沒有大人在,冰冰還會守着欽仔呢。”
江父戳了戳老伴,意思是她說的太多了,哪有媽媽不擔心自己的孩子的,給她說欽仔睡覺是狗看着,萬一兒媳婦介意了不放心他們帶孩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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