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評論很不起眼,但是卻引起了林思思的注意,仔細一琢磨,發覺這個讀者說的很在理。
羅丹妮夫妻很可能做了虧心事才不得不出國,甚至做的虧心事不小,當了賣國賊都說不定。
不然,熟知曆史走向的羅丹妮怎會在改革開放這個當口出國?
她難道不知道在八九十年代騰飛了多少企業家?
羅丹妮和項明的問題不小,不然不會放棄國内大好形勢出國。
林思思照着這條思路細想,小說中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有了解釋。
羅丹妮兩口子不是沒有财運,抓不住改革開放的風口,而是做了虧心事不敢做大做強引起上面人的關注。
那項明是收購站員工出身,接觸的老物件機會多,後面又做到物資局領導,接觸古董玩物的機會就更多,大膽猜測,項明可能在倒賣文物。
而那個時候有能耐倒賣文物古董,身份肯定是有問題的,項明很可能是海外間諜。
羅丹妮可能被項明抓住把柄或者被算計了,不得不踏上他的賊船。
可是到了這裡又出現一個問題,哪個狗屎作者會以這樣人品的男女當主角?
這該不是羅丹妮自個兒寫的小說吧?
林思思越想越覺得這個可能性很大。
那本年代文,說不定就是羅丹妮寫的。
她自個寫的小說,自然各種誇贊、各種美化。
但是這部小說又是什麼時候寫的?林思思有了疑惑,她穿越回來前那本年代文才完結不久。
按照時間算,難不成羅丹妮人老心不老,七八十歲了還有心情寫小說?
搞不懂?實在搞不懂?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既然那本年代文很可能是羅丹妮自個寫的,那很多事情就不必再有顧慮。
屁的錦鯉女主,明明是用錦鯉屬性掩蓋罪惡行徑。
還有那項明,可能和羅丹妮接觸的時候察覺到某些端倪,用了手段将羅丹妮綁上他的賊船。
仰仗“嬌妻”熟知曆史走向為他作掩護,政策松動的時候逃到國外,也不知道最後有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
如果她之前的猜測沒有錯,小說是羅丹妮寫的,當時小說完結不過半年,算一算羅丹妮有七十多歲了,七十多歲還有心思在網上寫小說,難道羅丹妮逃過了法律的懲治?
不過,有什麼關系,從她回到七十年代時候起,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了。
一個時空衍生出了無數個平行時空,這次,她一定不會讓羅丹妮和項明這對夫妻逃脫法律的制裁。
做錯了事,就該受懲罰。
而事實上,林思思猜的沒錯。
小說是羅丹妮寫的,她也的确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但是羅丹妮和項明的日子也不好過。
羅丹妮、項明知道他們做的事情遲早會暴露,在運動結束後找了關系到國外定居。
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在察覺到他們之前做的事沒讓官方的人發現後,就時不時打着回國會友的名頭繼續走私古董、竊取情報。
直到一九八五年,海軍某首長舉報羅丹妮故意殺人謀取财産,夥同項明走私文物古董,竊取情報危害國家利益,兩人作奸犯科的事情才算徹底暴露出來。
舉報材料很充分,羅丹妮某年某月在什麼地方設置陷阱緻使林姓女士落水,又夥同項明殘害秘密基地的研究人員、破壞研究成果,後面假借職務之便走私了多少文物古董,竊取了多少情報都羅列的清清楚楚。
本來布署了天羅地網要抓捕兩人,不知道哪裡走漏了風聲,讓兩人得以從邊境線逃脫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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