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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緻良知(第1頁)

次日朝堂上,衆臣的争論更為激烈,今日唯一的主角是姚顯,他的盟友太常卿像是吃了瞌睡藥,半睜着眼一言不發,任由他孤自一人與衆臣鏖戰。

上一次朝會是太常卿舌戰群儒,略帶文雅,而姚顯沒有那麼深厚的文化底蘊,他隻能拿出瘋狗的架勢,逮着誰便咬誰。

姚顯面目猙獰,言語近乎辱罵,而衆臣仍舊陪着笑臉,顯然是對他有所顧忌;他是王爺,皇帝的弟弟,這才是他的底蘊所在,遠勝于萬卷書。

他指責皇家衛隊護衛不力,自己險些受傷,也驚擾了聖駕;他痛斥戍衛營無能,刺客竟然在他們眼皮底下逃出城;

他辱罵大理寺是草包營,元同等人已抓進大理寺數日,竟沒有任何審理結果;他還指桑罵槐,說有些人老奸巨猾,想明哲保身,若撕破臉,定讓其哲不明身不保,捎帶腳也把太常卿批了一通。

姚顯不怕樹敵,以他的身份,朝臣們還不配做他的敵人,他要通過狂吠把心中的憤恨發洩出去。

冤有頭,債有主,無主之債便找個主,這才算安心。

循着這個思路,姚顯把自己遇刺的孽債推給了元同,那個假冒的護法金剛,那個被他捅了一刀的無名之輩,那個多管閑事的狂妄之徒。

或許二人前世的冤仇太深,或許看到五官端正之人就心生忌恨,或許作為天子的胞弟可無限任性,總之姚顯手裡捏着元同,不弄死這厮,他就寝食難安。

不過,姚顯确實還有個難題,他無法把刺客與元同扯上關系,手中沒有任何證據。

于是,他祭出了自認為很是合理的牽強推理—元同等人下獄,刺客到獄中救人,未果後便行刺報複。

他繼續推理,如果元同身上那一刀是皇帝刺的,那麼刺客的行刺對象便不是他,而是皇帝。

所以,他主張即刻将元同等人當衆正法,以震懾叛亂分子,彰顯皇家天威。

大理寺卿引用法條—無證據不能随意斬殺犯人。實際上,元同等人并未觸犯大秦律法,也不是犯人,按律應該釋放。

無理便用權勢壓,用狂吠争,這是姚顯的一貫做法,他要讓自己淩駕于律法之上,如此才能消減他心中的憤恨,同時也在泯滅朝堂的良知。

良知為何物?它是修持于心、發乎于心的自性,必是知善知惡、知是知非,然後顯乎于言行,而無需思慮。

何為善惡?利萬物為善,利萬物而不争為上善,利萬物而争之為下善;害萬物為惡,緻萬物無以生為大惡,傷及一花一木而不失平衡為小惡。

何為是非?知善而行為是,知惡而不行亦為是;知善而不行為非,知惡而行亦為非。

良知可貴,它需要忍受控制私欲的苦楚,它需強大内心的加持;它是面對利益時對他人的讓渡,它是面對淳善而毫不猶豫的踐行,它是面對罪惡時對弱者的悲憫,它是發自内心的知行合一。

思而後敢做,才算真良知;于内心隐而不發,隻是怯懦的無知。

這煌煌朝堂上,數十個達官顯貴中,大都數都是無知之輩,卻也不乏有良知之人,大理寺卿劉連便是其中之一。

劉連引經據典,娴熟地運用律法與姚顯的狂吠周旋,不卑而有亢,泰然而自若,他并非在力保元同等人的周全,而是不想看到屠戮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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