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也開口了:“人活着不光是為了錢,還要講感情,講義氣,你和老陶二十年的感情,現在為套房子為幾個錢和他的孩子翻了臉,這以後還怎麼做人啊!”
“我都快死了我還做什麼人!好人都讓你們做了!我這兩年都提不出錢來花你們不管我,這逼得沒辦法才想起打官司,你們都來了!
你們到底是姓陶還是姓康啊,怎麼胳膊肘子這麼狠勁地往外拐?
我打官司怎麼了?法院開着門不就是讓打官司的?丢人也丢我的人,和你們沒關系!你們也不用出去說有我這個大姐!”
康繼美火了,“還有她,你嫂子!這兩年都是她陪着我,有什麼不對了?我打回來錢就是要和她兩個花!
房子也給她!誰對我好我就給誰!老陶對我好不假,他兒女呢?
房子不想給我,錢也不想讓我花!就這樣的人,我憑什麼還要讓着他們?打!這官司我就要打,這輩子打不完,江律師你下輩子接着給我打!”
江離笑笑,沒說話,心想,這輩子我接您這個案子就夠夠的了,下輩子可千萬别再讓我碰上您!
第102章你有你的路數我有我的武器
康繼美說完了就閉上眼,對那兩位不再理睬,賀苗臉上紅一塊白一塊的。
江離站起來,說聲我先走了,你們商量好了再說,就逃也似地走了,好像是自己挑弄他們打官司,在裡面搬弄是非一樣。
那兩人和康繼美雖然是姐妹,但看上去完全不是一類人,年齡上也像兩代。
後者顯然受過不錯的教育,把面子看得比錢重要,說明錢對他們來說已經不是問題,和康繼美不在一個層面上,完全不能溝通,也溝通不了。
江離和康繼美認識的時間也不短了,但康繼美從來沒提起過還有這麼兩個人,照理說家裡有這麼兩位有頭有臉的人物,應該時常挂在嘴上驕傲一把才對,可見康繼美對他們的感情之疏遠。
他們的嫂子賀苗和康繼美倒是一類人,活在現實裡,争在塵世中。
想着剛才的一幕,江離一邊走一邊忍俊不禁,真是家家一鍋粥啊,律師這活兒真好,閱盡俗世,看透人間。
其實江離和那兩位知識分子的價值觀倒是比較一緻,如果把康繼美換成江離,江離是不會和老陶的兩個孩子争遺産的,自己快80歲了沒兒沒女的人,要房子幹什麼?
不耽誤住就行了,拿着60萬存款,吃香喝辣過好晚年,強過生氣上火沒完沒了地打這個官司。
江離甚至想,如果是她,可能連房子都不住,直接住進養老院,有吃有喝有人伺候,半夜犯了病也不怕沒人知道。
在家裡自己住的話,還要請一個全職保姆,保姆費都夠住養老院的了!
所以說,教育背景和賺錢的多少,直接決定了思維路線和行事方式。
江離小的時候曾經寫過一句詩:要把自己完全獻出去,留多少給自己,就有多少憂愁。
但這僅代表你江離,你無私,你坦蕩,你因此無憂無愁,那是你自己的事,别人就是願意天天發愁着怎麼賺錢怎麼争财怎麼守住财,作為律師,你的職責,恰恰是要幫助他們去賺錢去争财去守住财!
比如這個康繼美,依法争取自己應得的财産份額,是她的權利,不管她是1歲還是100歲,以她年老且無子女為由,說她不應當與繼子女争财産,都是站着說話不腰疼,是徹頭徹尾的霸淩!
你怎麼就知道她就活不到180歲,黃泉路上無老少,還真不一定誰能活過誰!
即便她今天分到了财産明天就撒手人寰,那她也是曾經擁有過,富婆過!
我江離作為康繼美的代理人,必須為康繼美代言,堅決捍衛康繼美的合法權益,寸土不讓,寸土必争!
江離一邊想一邊笑,幹律師嘛,就是個活,是個工作,你隻是人家的法律雇工,本質上和泥瓦工是一樣的,都要以雇主滿意為标準,不要試圖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于當事人之上,否則你就可能随時被炒鱿魚!
果然,後來賀苗跟江離說,康繼美的妹妹康繼梅比康繼美小十七歲,趕上了高考,夫妻倆都是小有成就的大學教授。
案件要開庭了,江離事先征求康繼美的意見,問她是否要親自出庭?
她要是不願意出庭的話律師可以全權代理。康繼美把頭一扭:“出!我為什麼不出庭?我不去他們說我怕他們!”
江離卻想,康繼美要出庭,恐怕不僅僅是為了表示不怕他們,應該還有一層意思是監工,擔心江離出工不出力,或者與對方合謀來損害她的利益。這可真是想多了,江離哪有那個膽?
江離就囑咐康繼美:“開庭那天,我提前一個小時開車來接您,您帶上藥,注意,不管對方說什麼,您都别上火,法庭如戰場,他們會拼盡火力的,因為他們在法律上賺不到便宜,就可能用各種下三濫手段來向我們施壓,甚至人身攻擊!切記不要上火!到場後注意聽我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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