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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鹹豬手交杯酒(第1頁)

明代服飾以色彩層次感強、飽和度高聞名遐迩,仿佛将一副壁畫穿在了身上。

這是與當時染料多種多樣有關的,雖然鄭和沒有如哥倫布一樣發現新大陸,卻将東南亞逛了一遍,比葡萄牙人達伽馬到達南印度早了93年。

唐朝服飾的色彩飽和度也高,絲綢之路的興盛讓世界各地的染料和香料流通。

在以前的花市關帝廟對面,有一個顔料商人開的會館,不論是植物染料還是礦物的都能在這兒交易。

高興在燕京呆了快四年,還不知道有這個地方。

“喲,王總,好久不見了。”穿着民族服飾的手抓飯店老闆一開口就是京腔。

整個飯店的大廳都是西北風情的,舞台上還有人表演胡旋舞,拿着手鼓的表演者把樂器拍得山響,震得高興耳朵都快聾了。

正對門口二樓上挂着牌匾,上面龍飛鳳舞得寫着“宴四方”,一樓放着一張張圓桌子,幾乎沒有虛席。

“我的包間還留着嗎?”王珊珊問老闆。

“當然在啦,除了您沒别人用過,樓上兩位!”老闆大聲吆喝着,二樓戴着小白帽的夥計又重複了一遍,就跟古代“喧某某人觐見”似的。

高興跟着王珊珊熟門熟路得上了二樓。

“姐,你常到這兒吃飯?”上樓途中高興問道。

“不常來。”王珊珊頭也不回地說。

等到了二樓,才仿佛來到了另外一個世界,這裡的人都是如蒙古包裡一樣席地而坐的,牆紙按照一年四季分為春搜,夏苗,秋獵,冬狩,每個包廂裡都鋪着厚厚的地毯,連走廊的燈上都是紅黃二色的唐藝狩獵紋燈罩,欄杆上雕的都是揚蹄的駿馬。

夥計帶着他們從二樓的“宴四方”牌匾後一個過道進去,那是個相對低調的包間,沒有牆紙和地毯,看得出裝飾有些古老,露出牆和菱形地磚,中央還放了一張桌子和條凳。

“這裡以前是我爸常帶我來羊肉抓飯館的,原來的老闆已經搬走了,就剩下這點了。”王珊珊在看過了四周後又笑眯眯地看着他“弟弟,有喜歡吃的嗎?”

說實話,高興已經不知道這時候該說什麼了。

條凳不止一根,她非跟他坐一張凳子上,而且還靠地非常近。

可能是因為他一直不回答,王珊珊就自己點了菜,點完菜後夥計轉身就走了。

高興看着那個夥計的背影消失,其實也想和他一起消失。

這時王珊珊把手看似無意地放在他屁股後的凳沿上。

“弟弟喝酒嗎?”王珊珊眯着眼睛笑着問。

“不喝!”高興連忙拒絕。

“那葡萄酒呢?”王珊珊問。

“姐,葡萄酒也是酒。”高興嚴肅地說。

忽然聽到她包裡傳來了鈴聲,是她手機響了。

“等會兒,我們吃完飯就回去。”王珊珊對手機說,然後挂了電話。

“就陪姐喝一杯。”王珊珊伸出一根做了美甲的手指。

還不等高興拒絕,夥計們已經魚貫而入地帶着菜上來了,“打頭陣”的就是倆夜光杯。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美酒馬上催……不對……

“拿着吧。”在高興因為詩興大發而走神的功夫,王珊珊已經将一杯用夜光杯裝的葡萄酒塞他手裡,接着胳膊繞過他的胳膊,倆人來了個“交杯”。

“這酒是這麼喝的嗎?”高興一口悶了大半杯葡萄酒後驚訝地問。

“你們小孩不是經常這麼喝的麼?”王珊珊困惑又無辜地看着他,活像她才是那小白兔。

事實上高興确實沒有在外面喝過,一是不愛喝,二是因為沒人跟他一起喝。

“我爸死後就沒人跟我來這兒吃飯了,你那杯子是他的。”王珊珊說“你不是學考古的麼?這杯子是真古董還是假的?”

高興看着那杯子,傳說夜光杯是取自祁連美玉做的,不過他實在沒看見啥“夜光”。

“我不是這個專業的。”高興說完把剩下的那點葡萄酒都喝了,畢竟誰會和爸爸喝交杯酒呢?

“别浪費。”王珊珊将他嘴角沾的那點葡萄酒用很“母愛”的方式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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