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當地有一樁連續殺人案尚未告破,兇手殘忍地殺害了十六名年輕女性并且割下了她們的大拇指。唯一的目擊者因為受驚過度而精神受損,有用的線索隻有一張未完成的畫像——主角發現,畫像上的人非常像照片上的自己。
種種迹象似乎都在表明,主角正是殘忍的殺人犯,隻是因為意外導緻失憶,才暫停了喪心病狂的兇殺罪行。在長久的拉鋸之後,主角貪戀着現在的幸福生活,而又為自己殺人的惡行痛苦不已。他将内心的糾結記錄下來,每天都在結尾保證自己明天回會去自首。可是到了第二天,一切周而複始,他重新陷入發現真相,糾結痛苦的循環之中。或許是注意到他的反常,妻子與兒子有時也會出現一些無法解釋的舉動,比如一旦發現他試圖出去,兩人都會變得歇斯底裡。
這樣的日子仍在繼續,直到有一天,他實在承受不住内心的譴責,走出大門,可沒走多遠,長時間未在室外活動的他不小心被外賣小哥撞到。他爬起來,幫助外賣小哥扶起電動車,然後在電動車的後視鏡裡,他看到了自己——那是一張全然陌生的臉。
劇情很簡單,莫謙看到劇本第二幕的時候就猜出了真相,後面故事的發展也确實如他所料。主角并非是殺人犯,而是那名精神受損的證人——片名的“意外證人”也正因如此。
雖然莫謙對編寫劇本的沈佳給予高度評價,但若論故事的精彩程度,懸念的設置,結局的反轉,這一部都不如他參演的上一部。那部電影的真相确實令人拍案叫絕,而且導演在當時還特意給了莫謙改動後的劇本,導緻莫謙演到最後才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表演的真實性更上一層樓。
而這樣的操作在這裡就不能複刻了,駱景修不是傻子,連莫謙這個粗略看過一遍劇本的人都能猜出真相,他又豈會被蒙在鼓裡。
不過話說回來,上一部電影是由小說改編,原作小說獲得過通俗文學的重量級獎項,廣受讀者歡迎,故事本身難以超越。沈佳一個入行不久的編劇,就能創作出完成度如此之高的劇本,天賦不可謂不高。
更重要的是,編劇并非演員,雖然參與編劇,劇本上卻未必署名,必須得積累一定的經驗和人脈,才能從新手編劇升級為署名編劇。
沈佳小小年紀,就能獨挑大梁,加上侯奕推薦她時說的那句“對審核流程熟悉”,莫謙心裡對她的家庭背景有了猜測。
清高的演員或許能依仗過硬的專業能力不愁戲拍,清高的制作人可隻有餓死這一條路。在莫謙決定将沈佳拉入團夥的那刻,她就算是已經上了賊船,跑不了了。
說到底,莫謙并不喜歡不确定性,事實上也并不會有太多事情超出他的掌控。
除了……
莫謙的目光落在駱景修身上。
這場戲,是他的獨角戲。
第20章不斷地洗臉
随着影片進行,觀衆對主角“家”的感覺會逐漸從溫暖安全變得恐怖怪異,而身處其中的主角卻毫無所覺——正是這份對危險的一無所知,能更加帶動觀衆的情緒。
這一幕是主角發現,偌大的别墅居然沒有一面鏡子。他略有些疑惑,還有隐隐的不安,一間間房間查看下去,在即将打開最後一個房間的門時,門外傳來妻子與兒子歸家的聲音,所以他暫時擱下疑問,轉身去迎接妻子。
雖然隻是短短一個場景,表演難度卻不低。原本獨角戲就隻由演員一人的演技支撐,駱景修既要表現得一切如常,而又要演出連主角自己都未曾發覺的存在于潛意識裡的擔心,還要讓情緒逐層遞進,最後在即将開門時達到頂點,又在聽到妻子呼喚時進行轉折。
如果情緒不到位,表演沒有說服力,觀衆就不會入戲,不僅不會提心吊膽地關注主角的行動,而是會去思考諸如“這個别墅的房門真多”“主角怎麼還沒開完門”“這麼大的别墅平時到底是誰在做清潔”甚至是“去趟廁所回來不知道這段能不能演完”和“待會兒散場後去哪裡玩”之類的問題。
因此,這段表演與其說需要精湛的表演技巧,更重要的是演員的“信念感”。他必須相信自己所處的情景,相信自己的角色,相信自己的行為動作語言全部是發自内心,而不是因為劇本上那樣寫。越真實的行為越有說服力,越能讓觀衆共情。不然,就隻是一個在自己家裡不厭其煩開門的無聊的人而已。
當然,那種低級錯誤是不會發生在駱景修身上的。莫謙好奇的是,駱景修會如何演繹。
“Action!”
駱景修低頭洗臉時,莫謙還舒服地躺在椅子上。當他擡起頭,茫然又略帶疑惑地盯着前方時,僅僅是那個眼神,就讓莫謙坐直了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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