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洵随手把筆放好,“出價是不必了,這不過練手自作,難登大雅之堂,再者還借用了老闆的面孔,你如果喜歡,就贈予你吧。”
老闆的心情宛如坐過山車,先是降的低低,然後猛沖到高處,最後才落到實處。這副畫是他的了!?他真的很難相信一文錢不花就拿到一副驚世之作!但老闆腦子轉的何其快,一下子就想明白其中道理。
隻要人還在,這麼一手技藝就不會丢,還會随着時間不斷精進,到時候還怕賺不到錢嗎?他要做
的就是不斷宣揚今日之事,讓所有人都能看到這幅畫,讓畫師的名氣不斷提高。既已想通其中關竅,老闆就把畫作挂在大門口,派出自己兒子向過往的人群講述剛才的事,加上适才圍觀的群衆作證,更加有說服力。
蔺洵已經從畫作上挪開目光,開始浏覽起詩集,除開特别有名的詩人,詩集都是作者自印後贈給親朋好友,叫好又叫座的詩集幾乎沒有。
在挪到話本上,他随手拿了一本《楊花集》,在老闆欲言又止的眼神中開始看起來。
故事講的是一位姓楊的書生,從小苦讀詩書,期盼高中後衣錦還鄉,會試在即于是趕到京城去,錯過宿頭于是借住在某間破敗的寺廟裡,結果半夜突然傳來腳步聲.....故事開篇先是寫于雙親年邁垂老自己也無力奉養的懊惱,然後是寺廟裡聽到腳步聲的驚恐,蔺洵正覺得寫的不錯時,畫風一變,落魄書生在寺廟偶遇官家小姐,兩人就在寺廟裡胡天胡地起來,用詞香豔難言,令人血脈噴張。
蔺洵:???我有很多問号!
他跳過這一章節,發現下一章是書生又在客棧裡偶遇店家女兒,偶遇小尼姑,偶爾大家閨秀,偶遇小家碧玉,在其中難以抉擇時,終于書生高中,于是全部都收入宅院。
蔺洵合攏書本,感覺自己眼睛貶值一半。
老闆吭哧吭哧地:“這是目前賣的最好的話本.....公子,這還有續篇呐,回頭我給您送去?”萬萬沒想到,公子居然喜歡看這種書,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不了不了,”蔺洵拒絕三連,“現在的話本,都是這樣的?”
老闆觑着左右無人,想着以後還跟這位公子好好合作,于是把實話說了出來:“現在買的起書的能有幾人呐,總要認字才能看書對吧?這就篩掉一波,而舍得買書的公子哥真要想找美人,直接就去秦樓楚館,還看什麼書?隻有窮書生才買這個。”而書中帶着豔琴情節,正是貼合他們的心情。
蔺洵大概懂了為什麼,他陷入思維誤區,忘記封建時代識字的才是少數,果然圖書管理員功德無量。
也幸好他來了一趟筆墨店,不然也抓不準這時代的人喜歡什麼東西。
“老闆,把你這兒的,除開這一類的其他話本都找出來,我買了。”蔺洵嫌棄的拎起那本《楊花集》,特意丢出來,然後指着書架說。
“好嘞!”生意上門,老闆立刻把話本挑出來,打包放進匣子裡,送到馬車上。
蔺洵記住書名,繼續去逛下一個店。他發現下一個店的書畫水平比上一個還不如,就沒有再看畫的事,挑了上一家沒有的話本就走,如此輾轉,抱了一箱子的話本回去。
他把話本統統放在書房,一本本的看起來,想要找出其中那些最受歡迎。
發生在他書房的事,不過一炷香時間就被禀告出去,收到消息的人冷哼一聲,“随他去吧,一個病秧子能幹什麼。”不是她說,再有才華有如何?走兩步就氣喘籲籲,注定沒辦法得到上頭重用,而握在手裡的權利才是真的。
蔺洵還不知道有人唱衰他,他翻看完手裡的樣本後,發現大同小異,雷同的情節到處都是。有些倒不像《楊花集》那麼露骨,但打擦邊球也是難免的,或者說人類會本能對情,仇,權這三方面的東西感興趣,而如果要寫一個狗血的故事,倒不是非要寫豔情,狗血八卦也是人類的最愛。越是被人理所當然的東西,反轉時越會驚掉眼球。
蔺洵想了想,決定先寫一個故事來試水,跟畫作做個比較,看看到底是哪一樣更能提高事業值。
而要夠狗血夠新奇的故事....重生這類就很不錯。這世上最讓人難過的,就是我本可以。
我本可以護住親人,我本可以擁有愛人,如果我能回到十年前,該有多好?
至于重生這個主題就不能寫的太過露骨,蔺洵隻虛虛說是神佛庇佑,讓主角或者靈光一現的畫面,給她示警。這種畫面如果不夠細心的人很容易忽略過去,可主角次次都抓住了它。
為了避免别人把主角的故事投射到他身上,他特意換了性别,把故事的主人翁換成女性,女主本是官宦小姐,可是幼年喪母,少年失弟,快出嫁時父親死于赈災途中,命途坎坷,最後青燈古佛了此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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