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厲害,上帝視角開得比作者還溜,佩服佩服。
後面的劇情也不用繼續了,不如幹脆讓袁英死了好了,不僅袁英要死,王逸詩更要死,周然也得死不可,最好原來把何墨千趕出家門的她父母也去死。
那些所謂對不起何墨千的人,通通死一遍,小錯小死,大錯淩遲,想想就tm痛快。
不能死得太輕松,袁英最好抑郁症發作割肉自殘死,王逸詩被人先j後殺死,周然破産跳樓死,何墨千父母手術結束後回家的路上被車撞死。
這麼一腦補竟然還挺帶感,我真的想這麼寫了。
死了就是he了,大家一起死,真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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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偏不!氣死你們!哈哈哈!
☆、第47章肥
何墨千離開S市已經有幾日,她跟犯了什麼事似的躲在家裡,沒事盡量不出門,連出門吃頓飯都提心吊膽的,生怕被袁英發現了行蹤。
幾日過去,風平浪靜,何墨千終于放松了些緊繃的神經,她的警惕性仍舊很高,至少不像剛來小城時那樣宛如驚弓之鳥。
除開那些不必要的擔心,何墨千對自己早就相中的這個小城挺滿意的,生活節奏慢物價低,本地人講究吃,市區裡那些沒來得及拆除的老巷弄裡經常藏着一兩家開了二十年以上的老店,何墨千有大把的時間揮霍,探索了附近幾家,滋味果然名不虛傳。
時光在小城裡慢悠悠地走,連日升月落的軌迹都是慵懶散漫的,如果有得選,何墨千真想一輩子定居在這裡。
何墨千出獄之後迷茫了好一陣子,她忙忙碌碌地學習、工作、自怨自艾,她努力地想把生活恢複成十年前的樣子,想借此證明自己不是廢人,自己還有用。
直到最近何墨千才發現自己的心态早變了,她已經過了想拼一把的年紀,相比年輕時候的沖勁兒,她更喜歡的是現在這樣慢慢吞吞的生活,和時間争分奪秒是年輕人的事,何墨千争不動了。
想通了,心情也好,何墨千手頭有了餘錢,也不再節衣縮食地虧待自己,有空了煲點湯,學學做菜,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幾天功夫人就容光煥發,看着真精神。
她的頭發長長了不少,發梢毛茸茸搔得脖子養,何墨千本想一剪刀剪了去,想想還是找了根皮筋紮起來。太久沒紮過頭發,何墨千對着鏡子照了照還覺得怪怪的,不過看久了也就習慣了。
唯一令何墨千放心不下的人就是沈思薇,沈思薇膽子太小,不會保護自己,何墨千怕學校裡的人欺負她,更怕她那個刻薄的嬸嬸找她麻煩。
何墨千盡量保持和沈思薇兩天通一次電話,一來了解沈思薇的近況,二來也跟沈思薇報個平安,不讓她擔心。
何墨千每次打電話都很小心,在離家很遠的公共電話亭打,雖然這樣還是有風險,為了能和沈思薇說說話,何墨千也管不了這麼多了。
沈思薇對何墨千的難處一無所知,她隻知道一定要保持手機信号暢通,不能讓千姨找不到自己。
傍晚,教室裡的人都陸陸續續出去吃晚飯去了,沈思薇一個人在教室裡和何墨千通電話。
“千姨,我們昨天月考,我覺得挺有把握的,這次肯定能拿年級前十!”沈思薇興沖沖地對何墨千彙報。
“真的?薇薇好樣的!”何墨千聽得也很高興,她對沈思薇的成績一向沒什麼要求,可是知道沈思薇這麼努力,免不了像天下所有家長一樣有一種“我女兒就是比别家孩子懂事”的驕傲。
“我們班新來了一個插班生,老師讓她當我的同桌,她還是我的上鋪舍友呢!”沈思薇開心地給何墨千介紹自己終于交到的好朋友,“她長得真高,和千姨一樣高,人也特别好,千姨,等你回來了我帶她回來玩好不好?”
“薇薇,如果千姨帶你搬來一個陌生的城市生活,你願不願意?”
何墨千在征求沈思薇的意見,沈思薇的适應能力比普通的孩子差,交到朋友不容易,她好不容易在自己的學校生活得開心了,如果貿然讓她轉到一個陌生的地方來重新開始,何墨千覺得對她不公平。
沈思薇果然猶豫起來,“千姨,你是不回來了麼?”
“對,不過薇薇如果想繼續在S市念書也沒關系,暑假寒假千姨把你接到這裡來一起過,開學再回去。”
沈思薇糾結起來,她才剛認識新朋友,雖然這個同桌兼室友話不多,還整天陰着臉,可沈思薇感受得出來她對自己的照顧,就像上次體育考試跑八百米,沈思薇小身闆跑完之後連路都走不動了,誰都不願意管自己,是這個話不多的室友把自己背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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