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分鐘,淩風像被什麼東西咬了一般,最終還是棄械投降了。
“靠!”
他嗖地一聲從沙發上跳下來,赤着腳打開門匆匆地追了出去。
當他從電梯裡出來跑到停車場的時候,剛好看到柳知語冒着煙的車屁股一甩而過,而後拐了幾個彎,就不見影子了。
淩風緊跟着車子追了兩步,後又領悟過來覺得自己這樣有些傻。
淩風快哭了!
有句話怎麼說來着?
分手一時爽,追妻火葬場。
現在他是吵架一時爽,哄妻火葬場了吧?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淩風頭痛地想着怎麼哄柳知語才會好,一邊光着腳往家返。
路上碰到一個沿途跑步的鄰居熟人。
淩風想躲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遠遠地鄰居就看到了他,并朝着他揮揮手。
淩風隻好也對着他揮揮手。
很快,熱情的鄰居就來到了面前,經過他身邊時,腳步慢了下來邊跑邊問道:“嗨阿風,這麼早才回來啊,昨晚又通宵啊?怎麼不穿鞋呢?”
“哎,呀,是,是的,鞋子是壞了。嗯,是呀,剛回來,我先回家了。”淩風尴尬地回答,有些語無倫次。
淩風,你真沒出息!
他覺得丢臉極了,趕緊一溜煙地跑了,連再見都沒說。
“唉,這麼辛苦,連鞋子都跑爛了,這警察還真不是人幹的呀。“鄰居搖搖頭,感歎道。
淩風按了電梯在等。
這算是兩人第一次“吵架”了,或者應該說是兩人第一次正正式式地鬧别扭了。
兩個人在一起,吵吵架總是難免的,不過重點在于吵完後是誰來哄誰。
偶爾的吵架不算問題,但願意去哄女人卻總算是男人的優點。
愛情裡,不存在誰對誰錯,畢竟每個人的立場都不相同,經常在一起的兩個人,生活中難免會磕磕碰碰,吵架、拌嘴或各種不和,這些都是很正常的。
但是,兩個人吵架,不管是誰的錯,必須有人先低頭道歉,哄對方,而作為男人,淩風認為自己就應該承擔這個主動的責任,這是作為一個男人的擔當和寬容。
畢竟從小到大,淩父都是這樣的一個存在啊。
這不是懦弱,也不是什麼“氣管炎”。
僅僅是對自己心愛的女人的尊重和愛護。
感情從來就不是靠講道理的,女人也從來沒有什麼道理可講,書上也說了:女人從來不會有錯的,如果女人有錯,那麼請看回上面那一句。
跟自己心愛的女人吵架,就算赢了面子,卻輸了感情,又有什麼意義呢?
這麼多年,不是沒有心動過,但是能夠真真正正走進他心底的,從來就隻有一個柳知語。
沒有别人。
想起柳知語的淚,淩風悔恨交加,羞愧難當,火速想通,回到家中,把放在茶幾的手機拿來給柳知語直接就撥了個電話過去,很久就被挂了。
淩風再打,再挂。
再打,再挂。
淩風不死心,再接再厲,再三勉勵。
奈何佳人扔在氣頭上,傷心難過中,不接電話就是不接電話。
淩風焦急又無語擡頭望天。
怎麼就忘記小寶貝的除了愛哭以外,氣性也是大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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