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其實隻是一個通俗的民間說法。”
亞瑟下蹲,用手解開怪人胸前的襯衫,露出怪人的整個胸膛:
“我們吸血鬼獵人稱他們為血魔,而他們自己則自稱為血裔。”
“但是這個家夥。”他話鋒一轉,拍了拍怪人的胸口:
“有一個我們血魔獵人和血魔互相達成共識的稱呼——劣等血怪。”
“劣等血怪?”安德烈笑問道:“難不成吸血鬼之間也分三六九等不成?”
“沒錯。”老木匠呵呵一笑,擡起銀刀就插進他口中的「劣等血怪」的胸腔。
銀刀意想不到地鋒利,在他的手中輕而易舉的由上而下劃出了一道切口,露出裡面毫無血色的髒器。
幹脆利落的手法讓兩個警員都不由得産生了一絲不适感,下意識朝其他方向瞥過頭去。
亞瑟見狀皺眉:“你們兩個臭小子,給我好好看着,好好學,别以為這裡面沒你們的事。”
「水牛」撇着嘴問道:“我們學這玩意兒幹啥!怪惡心的!”
“哼!你一會兒就知道了,臭小子!”老木匠冷哼一聲。
二人聞言依舊是沒把頭轉回去,安德烈連忙喊了一聲:
“你們倆還是好好看着點吧,搞不好你們兩個以後确實用得上。”
話說到這份上,倆人才勉強回過頭,看向亞瑟。
亞瑟一臉恨鐵不成鋼的表情看了二人一眼,随後繼續着安德烈剛才問的關于吸血鬼階級的話題說道:
“血魔是世界上最注重血統的種族,血統越古老、純正的血魔力量也就越強,所以他們的階級當然也是按照各自的血統來劃分的。
想搞清楚這個事,就要先從他們的起源開始說起,不過在這之前,我們要先把眼前緊要的事兒給辦了。”
他頓了頓:
“一個人想成為血魔,必要的條件就是喝下另一隻血魔的血。而其身為血魔的血統也是根據給他提供血液的那位血魔的血統決定的。
一旦成為血魔,不僅會導緻自身對喝血的渴望,同時也會帶來無盡的壽命與力量,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幾乎等同于不死之身的頑強生命力。”
“嗯,我用了幾十顆子彈射穿他的腦袋,又把他的腦袋擰了整整一圈,結果毫無用處。”安德烈想起了之前用子彈射擊血魔時的場景,深表同意:
“亞瑟,你到底是用了什麼技巧才能把這家夥一擊制服的?”
他看了看劣等血魔那敞開的胸腔,并沒有出現之前那種快速愈合的情況,又看了看亞瑟手中的銀色小刀,恍然大悟。
還沒等亞瑟做出回答,就搶先道:“武器的材質?”
亞瑟點點頭:“無論是低等血魔,還是所謂的高等血裔,或許二者之間的能力強度天差地别,但弱點卻都是一樣的——火焰和銀。”
“還有大蒜跟太陽!”「水牛」踴躍舉手發言。
亞瑟歎了口氣,恨不得一巴掌把「水牛」扇到外太空去:
“蠢小子,别把你從某些外行口中聽來的臆想出來的胡謅應用到現實中來,陽光根本無法對血魔造成真正意義上的傷害。
他們很少在日間出沒的原因更多是因為厭惡陽光帶來給他們帶來的感覺,就像你看到路邊的狗屎會選擇繞道走一樣。難道一泡狗屎能給你造成什麼傷害嗎?”
「猴子」幸災樂禍地看了看「水牛」:“嘿嘿……”
“好吧。”「水牛」憨憨地撓撓頭:“那大蒜呢?聽說把大蒜丢進嘴裡嚼碎,吸血鬼就不會吸你的血。”
“啊對對對!”亞瑟化身老陰陽人:“别說吸血鬼了,就算是我這糟老頭都不會走進一個剛嚼完大蒜沒刷牙的家夥周身十米之内,那臭味簡直比狗屎還帶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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