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謙這一出去就是整整一天,把武大從縣衙領回家中,卻也不是事情都齊全了。中午,陸謙宴請了衙門一幹人等,那是但凡于武大事上出力者,都請到宴席上來。酒後還各有一份薄禮奉上。
晚上,則是在武大家中邀請了一幹街坊四鄰,算是給武大接風洗塵。
一更過半,陸謙才帶着滿身的酒氣回到住處。
卻不知道這一個白晝下來,可是把那獨自在家的潘金蓮煎熬的不輕。
今日清早,潘金蓮被人花錢買下,那主家就隻瞧了她兩眼,願意買下來自然是因為她生的一副好顔色。可買主花了錢後卻隻淡淡的與她說了兩句話,便轉身離開了。留着潘金蓮捧着一包銀錢,人都懵了。
這一走還就是整整一天。
二十貫錢啊,在那東京也夠得她一年的花銷了,而且還會過的不錯。而那房間中更有好幾十兩銀子,隻被布包着放在床頭。
潘金蓮隻想問那新主人一句,他就不怕她裹了錢财跑路嗎?這位道人可真真是心大。
但事實卻是,潘金蓮根本就沒想過逃跑,因為她這一跑,她就是逃奴了。逃奴是沒有人權的,是賤民,律比畜産,被當作家庭财産與雜畜、貨物同處一列,自由買賣。而現在的潘金蓮是良奴,他們來源于生活貧困的良人。以締結契約的方式,與雇主結成雇傭關系。
兩者一個很普通的區别就是,一個有戶口本身份證,另一個沒戶口本身份證。
在北宋的法律意義上,傳承自漢唐的良賤制還沒有徹底消亡。在民間,良奴賤奴被混為一談是常有之事,那隻有在撕破臉皮、鬧到明面上的時候才會被意識到。而就算如此,在司法上,奴婢與雇主發生法律糾紛時,以家族同居法處置,法律上與雇主仍處于不平等地位。
但當相對于漢唐時代的奴婢,被主家随意打殺,宋代奴婢地位的提高是實實在在的。
潘金蓮生于東京,九歲時候被她爹賣到了王家,到現在十二年了。
王氏祖籍在山東登州,打上輩人時候就在東京城裡起了鋪子,家中錢财充裕,潘金蓮在這種家庭裡長大,固然不能跟王家的女兒媲美,卻也算是見多識廣。對良賤認識的尤其清楚。
她之前被王家的家主收用,本就是奔着個‘小妾姨娘’去的。哪知道這王家的當家主母平日裡看着如萬家生佛,實際上卻把自己的男人拿的死死的。開始時候也不在意,還親口許了要提她名分的承諾,但後來見自己男人真的把潘金蓮捧在了手心,放在了心窩,不像以前的那些豔色女子隻是嘗個鮮,那臉瞬間就變了。而王家的家主在自己真正變了顔色的老婆面前也萎了,沒有半分尋常時候氣勢,卻還一個勁的拖着霸着不撒手。這卻是苦了潘金蓮了,受了王家主母整整五年的磋磨。
這次王家主母趁着丈夫先走一步,趁機賣了潘金蓮。潘金蓮自然能感覺到主母的惡意,而且先前她是在整個趙宋最最繁華的東京城,現在卻被留在了清河小縣城裡,心中自然愁苦,免不了昨夜時就失聲哭了起來。接下就被陸謙的大喝給吓的跑回房了。
她是萬萬沒想到,今天一早自己竟然就被昨夜裡大喝她的人給買下了,而那人還是個道人。
看那道人花錢的态勢,必是個不差錢的主兒。話音裡帶着東京的口腔,想也不是本地人。
潘金蓮内心裡實際上已經順從了。
這道人就算是貪圖她美色買下來,那也是有這個資本。而且歲數也不大,生的矯健雄壯,英武過人,豈是嗎王家老爺能比的?
這一個白天,潘金蓮心裡先是一陣懵逼,亂哄哄的。然後好不容易鎮定下來,慢慢的梳理出了頭緒,便認可了這個‘注定’是要趴在自己身上的新主人。中午時候還很高興的叫了一瓶果酒吃,心情愉快了很多。然後到了下午的時候,聽得隔壁院子裡有人說道江湖野道,注定不得好死,那之後她又會如何如何遭殃,又唬三魂七魄飛走了一般,直到看見陸謙平平安安歸來,才松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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