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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孩子高燒(第1頁)

當時緻桦還是有身孕之人,那套軍衣,向東升整整過了半年,才還回來,理由是,他舅弟穿着去相親,如果一下子又老不穿,這不就穿幫了。所以呀,相親完了,得留下來,繼續揮它的魔性功能。這就是不還的理由。

這理由充分吧。這就是思維。

偏偏是,向東升的舅弟與見面的姑娘都對上眼了,他舅弟馮少軍為了顯得那軍裝真實,時不時就得穿上那麼幾天,特别是與姑娘在一起的時候。

半年後,直到倆人的關系确定下來了,馮少軍覺得不需要裝飾了,這才依依不舍地把衣服給了他姐姐美美。

純粹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哦。所以,才拖到現在,美美也是替親弟弟考慮,也不催不要。

他們的邏輯是,既然這軍裝成全了一對戀愛,就得服務到底。

有一句是怎麼說來着:“救人救到底。”救到一半,上不上,下不下的,還不如不救。

什麼邏輯?拎不清的人,永遠有理。

衣服是回來了,趙雲飛對這軍裝,再也沒有得瑟的興趣了,甚至于反感這本來不是屬于自己的東西。

軍裝完璧歸趙之後沒幾天,小伍趁着家裡大人都到地裡幹活,和幾個小夥伴在水邊玩捉魚。

這就是鄉村孩子們的日常生活,摸蝦捉魚,最好玩的童趣經曆,是每一個鄉村孩子的必修課程。沒有這些個成長,那,還叫農村娃麼。就看誰,最早就會摸魚了。

小來伍還小,跟在大孩子們的屁股後面,玩得帶勁呢。

特别是衣服穿得不多的季節,夏天,秋季,都是好玩的時候。

不知是哪家的大孩子,這天,把那瀝夾生飯的筲箕,拿到水塘邊去洗。

這些活都是家長忙不過來時,留下來給孩子做的。

小孩子最愛洗筲箕。因為可以用筲箕裡的米飯抓魚玩。

看這洗筲箕的大孩子,他左手拿着筲箕,右手拿着竹刷,把筲箕裡夾着的飯米在水裡刷出來,那竹筲箕裡全是夾生米飯,白白的米粒,留在筲箕裡,再用雙手把那有米飯的筲箕沉入水塘深處,以手背最長的距離為深度,就這麼沉着個分鐘,再把筲箕拿起來。嚯,筲箕裡全是小魚,在筲箕裡活蹦亂跳,看着小魚蹦蹦跳跳的翻跟頭,非常過瘾,好玩極了。

一般貪玩的孩子,把筲箕裡的魚,玩弄一會,再把筲箕裡的魚兒放進水塘裡,那魚兒太小了,有的也就棉簽那麼細小,還沒睜眼睛呢。

魚兒故意放進水裡後,貪玩的孩子還想玩,再把那筲箕沉在水裡。再沉個分鐘拿起來,又是一群沒長記性的小魚苗。在筲箕裡亂蹦亂跳,非常有成就感。

這些個小魚兒,不長記性,大有初生牛犢不怕虎的英雄氣概,就跟這些小孩子們較勁呢,陪着玩耍,看誰玩誰。

小來伍就喜歡跟着大孩子玩這筲箕撮魚的遊戲,太好玩了。

大孩子也是孩子,不曉得危險,帶着一幫蝦兵蟹将,很是過瘾。

這樣,一幫孩子,其樂融融,好不快活,玩得興起,都不曉得時間,有的小孩子,不是把袖子弄濕了,就是把褲腳口打濕了。

小伍白天跟着大孩子,人多好玩,隻顧着把那小手,抓那筲箕裡的小魚,人小,手小,抓不住還非要抓,好不容易抓得一個,沒玩到幾秒鐘,喲,又掉到水裡了。

如此無限循環。

小伍太小,濕漉漉的衣服,貼着嫩皮細肉久了,自然會着涼的。

等中午大人回來,緻桦趕緊給小伍換了幹淨衣服。一再叮囑,再不許玩水了。否則挨打。

小家夥被吓唬住了,答應不再玩水了。

下午,大人繼續去地裡做事。緻桦已經懷孕七八個月了,照樣天天下地幹活。

在鄉村,全是這樣,祖祖輩輩全是這樣過來的。還有快要生的人,也在地裡幹活,有的生在花生地裡,給孩子起名,就叫花生。

還有生完孩子的,那農活太忙,很快又下地做事,不做,那事做不完。誰叫這出生的孩子趕着農忙要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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