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七年的七月,汴京仍是舊模樣。
街上有許多東西在販賣,但這時節最引小孩子注意力的是那些“水上浮”,黃蠟鑄成的各種小動物,上面又有彩畫金縷,精細靈動,小娃子一見就走不動路,嚷嚷着直要爹娘買下。
小娃子走不動路,外來的人就更容易走不動路。
有穿着褐布衫的異族男人走過來,粗聲粗氣地問一句,“怎麼賣?”
小販見了就冷哼一聲,不理睬他。
那男人下意識地剛要用手去摸刀鞘,一旁忽然有個聲音略帶尖細的開了口:“這一對雁,一對鴛鴦,還有一對魚,一對龜,都給我包起來,還有,給這位客人也來一份。”
他伸了白皙的手,遞過去一貫銅錢,就連拴錢的繩子都是嶄新幹淨的紅繩,那個小販立刻就眉開眼笑地忙碌起來,“中官豪闊!”
那異族男人就很疑惑地上下打量他,“你是誰?為什麼要送我東西?”
内侍笑眯眯的,“我家小主人也愛這個,我想着郎君買此物必然也是為了家中的稚童,舐犢之心,天下皆如此。”
這話說得其實很不倫不類,但話說回來,太監們拿自己照顧的主子當親兒女看待也是自古以來,異族男人聽完就呵呵一笑,收了小販遞過來的那一串兒小玩意兒。
“你家小主人多大了?”他問。
“今歲才剛剛十五。”
異族男人臉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很是有點嫌棄,“在我們那,十五歲已經是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了!”
“我家小主人是位女郎,”小内侍不慌不忙,“她就愛這個。”
于是這個男子就恍然了,“你們宋人的女兒家,養得嬌氣!”
小内侍還是笑眯眯地,“郎君看穿戴不似宋人,是自西面來?自北面來?”
“我從大金而來,”男人說,“奉了我們西朝廷的命,來為你們官家送信的。”
王善坐在酒樓上,桌子上擺了一排的小酒杯。
近秋日裡,每家酒樓都有新酒賣,他不嫌煩,尋了個小道士走街串巷打了好幾壺酒,挨樣斟一杯,點了兩個碟,在那慢慢地喝。酒雖然多,可他喝得慢,盡忠晃晃悠悠走進來,王十二郎臉上才稍有點紅潤。
“可問明白了?”他說。
盡忠就打了個嗝兒。
“你可不是去尋他喝酒的,”王十二很嫌棄,“醉成這個樣子!你可莫将不該說的話都說了!”
“你哥哥是什麼地方出來的?”盡忠毫不猶豫地嫌棄了回去,“憑他也配!我這張嘴,那是閻王爺也撬不開的!”
撬不開,可到底打聽到了什麼?
盡忠撿桌上的碟子嘗了兩樣,就皺眉,“螃蟹可有沒有?要幾隻大的!收拾幹淨了送上來!你們拿這果實将軍糊弄他個村漢也就罷了,怎麼敢連你内官爺爺一并糊弄!”
夥計匆匆忙忙将那兩碟點心撤下去,跑去後廚吩咐蒸螃蟹,王十二郎冷眼看他這樣做作,心中就知道他一定打探了些什麼,不然也不會這樣拿喬。
果然螃蟹送上來了,盡忠嘿嘿一樂,一邊慢條斯理地拆螃蟹,一邊就同他細細說了。
“那窮鬼,還說自己是個什麼勃極烈,喝的什麼酸酒!”
他拿這個當了開頭。
金人去歲占了燕雲,态度是很蠻橫的,偏偏還很會占道德制高點,那時朝廷上下也有些惴惴不安,不知道是殺趙良嗣還是不殺呢?是備戰還是不備戰呢?
但大宋朝廷裡都是聰明人,他們就想啊,遼帝是始終沒抓到的,既然沒抓到,那金人就無暇來犯大宋,那咱們且多樂一日是一日呀。
但這次金使過來就是為了通知大宋一聲:放心吧,耶律延禧我們已經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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