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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頁(第1頁)

沈清禾知道自己哥哥不是故意刁難他,而是他真的不喝這樣帶添加劑的飲料,她倒了杯白開水,塞到蘇途手裡,并且使了眼色。“大哥,那我以水代酒。”蘇途到底和大舅哥也不熟,難免會緊張,端着茶杯,遞到他面前,直視着他。沈津言看了他一會,遲疑片刻,才接過茶杯,意思地喝了一口,說:“如果你敢對清禾不好,不妨想想你的頭蓋骨硬還是這茶杯硬。”見沈津言将這茶杯子放在飯桌上的時候,蘇途的眉頭忍不住挑了下。這個大舅哥,看起來不是很好對付啊“大哥,你放心,我一定會對阿禾好。”沈津言眼神一瞬不瞬地盯着他,見他目光堅定不移,倒是滿意不少,微微颔首,“好。”這飯吃到一半,宋詞已經喝的酩酊大醉,抱着蘇途的手臂,喊着:“你獲得了最佳男主角,還娶媳婦了,簡直就是讓人嫉妒的人生赢家。可我這連個影子都沒有,我好難啊……”蘇途被他這樣抱着,很是嫌棄,敷衍地在他頭頂上拍着,像是在哄孩子一樣,“媳婦會有的,獎杯也會有的。”“你騙人,你騙……”他這話還沒說完,人就醉暈了。蘇途緊皺着眉看懷裡的人,把人推開,讓他趴在桌子上,說:“等一會我送他回去,麻煩大哥先送阿禾回家。”沈津言颔首,表示這個可以。“聽說你們是要回霓海市辦婚禮,怎麼不在帝都慕星園辦?那個場地足夠大了,還是你們一起生活的地方,多好。”這不過是蘇途的随口一提,沒曾想季繁星聽進去了。本來季繁星是打算去霓海市辦婚禮的,可聽到蘇途這個提議時,眼神亮了亮,轉頭看向秦暮,說:“我覺得也不錯,反正距離咱們婚禮也有一段時間,還沒有布置,換個地方辦婚禮也簡單。”棉花糖攔門“好。”這次的季繁星從頭至尾就沒有提過什麼要求,難得提出個要求來,秦暮自然是同意的。而且這也不是大事。回去後,秦暮就去打電話和秦嚴讨論了這件事,說了得有十幾分鐘他才從書房出來。雖然不知道他們具體聊了什麼,但最終的結果就是秦嚴同意了。蘇途說得對,慕星園對于她和秦暮來說,才是最适合辦婚禮的地方。因為他們從這裡,開始相愛。-這次季繁星的婚禮,除了自己的朋友以外,其餘的賓客名單全是由秦暮和季桐笙整理地。請柬也給了在外地的秦書涵一份,本意她不會回來的。出乎季繁星的意料,她說當天一定會到場。因為要辦婚禮的緣故,明唐讓人從十天前就開始布置婚禮現場了,有他指揮,林雁南在一旁鎮場子,一切都進行的有條不紊,很順利。作為新娘的季繁星隻需要參觀布置後的成果就可以。碰到林雁南在那抱着他家祖傳大刀來回巡視的時候,季繁星湊上去,問:“你年紀比我還大,打算什麼時候結婚?有沒有心儀的對象,我幫你撮合一下怎麼樣?”“關你毛事。”林雁南雙臂環抱在身前,說:“為什麼男人一定要娶媳婦,我一個人也能過得很好。”他現在有錢有房有車,要媳婦有什麼用?娶回來生孩子嗎?他也不需要。季繁星覺得他這話說的很有道理,不過她怎麼覺得他這個兄控喜歡賴着他明唐哥呢?也沒提這話,免得自己被他提刀追着滿地跑。在舉辦婚禮的前幾天,季繁星便帶着自己的伴娘團回南都去了,至于秦暮,說婚禮前一天就到。她的伴娘自然是簡桃,沈清禾,還有佟冬。簡桃鬼點子多,信誓旦旦地說,保證他們誰也進不來。正在穿婚紗地看着她把棉花糖牽了進來,有些受到驚吓了,“桃子,你是不是看我比你先辦婚禮心不舒坦,所以才把棉花糖弄過來賭門?”要是棉花糖惱火了咬人,可不是打狂犬針那麼簡單。還得把肉給縫回去。簡桃還給棉花糖穿了個寵物西服,它坐在那,昂首挺胸,看起來倒是很帥氣。“胡說八道,你們結婚我可是開心着呢。不過他們要是連棉花糖這個智商不好的四腳獸都搞不定,那也太廢柴了。”簡桃的話音一落,就被棉花糖揮起爪子拍了一下。“有道理。”在一旁叼着棒棒糖的佟冬向她豎起了個大拇指,随即想到什麼,立刻說:“不許吓到我二哥,要是把他吓壞了,我和你拼命。”佟冬的研究生初試早就過了,三月份的複試結束,給了她結果,她已經被錄取了。她天生就長了個聰明的腦袋,可以說她就是為學習而生的,對于這些考試,她得心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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