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今找了一圈沒找到聞枝北,最後還是聽焦韋炜說:“他好像去二樓了。”
二樓一般是會議室,鋪着厚厚的地毯,踩上去的時候腳印就留在柔軟的絨毛裡,一步一個。
常今模模糊糊地覺得,自己的人生就好像這條路一樣,雖然不是特别平坦,但是隻要有勇氣走到盡頭,就一定能遇到一個真心等待自己的人。
他敲了敲門。
“進來。”
聞枝北果然在。他把短發全部梳上去,袒露着鋒利而流暢的五官,戴着一副平光眼鏡,外套的扣子隻系了一個,膝頭攤着一本書,整個人很松散地靠在沙發上。
“常今?”
常今舔了舔嘴唇。
他上樓的時候很擔心自己的發型不好,狀态不好,還擔心因為睡的太晚而有點浮腫的狀态不能看,可是看見聞枝北的第一眼,這些擔心都沒了。
“阿枝。”
他把背在身後的白蘭拿出來,平舉到聞枝北的面前:“送給你的。”
雖然不是很值錢,但是全部都是他的真心。
常今:“我不太會說話,也不會什麼甜言蜜語。我就是想說,你昨天說的那些話,我真的真的特别開心。”他深吸口氣:“能再遇見你其實我挺意外的,也沒想過能和你在一起,就像做夢似的。我奶奶老說我運氣不好,小時候沒人喜歡,長大了除了長的還行也沒什麼優點,我腦子笨,又不會來事兒,就連做替身也沒别人放得開,掙得都是最少的那份錢。”
“我就總覺得,我哪有那個運氣讓你喜歡我啊,你什麼都會什麼都懂,做飯還好吃,什麼樣的姑娘找不到啊,所以我從來都沒敢想過。”
常今有些羞澀地低頭,撓了撓臉:“昨天我一夜都沒睡好,做夢夢裡都是你。我想,哪怕我的好運氣從此都用完了也行,值了。隻要能和你在一起,我就什麼都不怕了。啊,我說了這麼多,其實,其實就是……聞枝北,我喜歡你。”
常今一直覺得喜歡這個詞挺廉價,也挺沉重的。
廉價在誰都可以說,他去買菜的時候收銀台小妹都能調笑着說一句“帥哥我好喜歡你啊,下次記得還來我們家店哦”,說完了也就沒了,兩個人還是陌生人。
可也很沉重。小時候挨打了不敢哭,吃飯不敢吃飽,怕黑也不敢要大人抱,就是為了他們的一句“我喜歡你”,可一直也沒等到。
以前從沒聽過,長大也沒聽到什麼真心的喜歡,所以常今就好像失去了把“喜歡”說出口的勇氣。
可那個人是聞枝北。
是全世界他最最喜歡的聞枝北。
常今:“我喜歡你。”他怕對方覺得這四個字的告白太輕,又緩慢地重複了一遍,眼珠子睜得大大的,去瞧他的每一個反應。
門口傳來了腳步聲,常今沒有回頭瞧,但很快聽到了夏林滿的聲音:“看來我不小心見證了一段很感人的告白。”
常今有點急切地往前挪了一小步,可是聞枝北還是沒有說話。隻是從眼鏡下面撇着常今,又濃又黑的眉毛微微向中間聚攏,像是在判斷常今說的這些話裡有多少真心。
常今猶豫了一下。
他不是很喜歡張揚的性格,尤其不喜歡把自己的感情暴露在外人面前。可是聞枝北的遲疑讓他猶豫不安,捏着白蘭的手指也跟着在抖。
夏林滿:“常今,你喜歡男人?”
常今:“不是。”他看了一眼聞枝北,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心捧出來:“我隻是喜歡你。”
夏林滿斜靠在門上:“好感人。要不是你對面的人也是我追求的對象,我都想給你鼓鼓掌了。”他下颚繃緊,白淨的臉頰上泛着不正常的紅暈。
氣的。
他和常今!一起追求聞枝北!
常今這麼個一無所有的笨蛋窮小子,憑什麼能跟他站在一個起點上?
夏林滿:“常今,雖然我不想這麼傷害你,但是麻煩你心裡有點數好不好,你這麼平白無故地沖上來告白,真的讓人很困擾。你多大了?快三十了吧,怎麼還是跟十年前一樣,萬事都是想當然的,你這套把戲,很适合對着那些沒有見過世面,隻要看見帥哥就捧臉尖叫的女孩子,但不适合枝北。”
他歎口氣,曲起食指瞧瞧自己的額頭:“你手裡拿的花,應該去送給一個和你一樣眼界和生活的女孩,或者男人也行,然後就這麼老老實實的過一輩子。這不是挺好麼?枝北值得更好的,這個人不一定是我,但一定不是你。常今,人要有自知之明,這是你唯一的優點,你可别把它都丢了。”
常今的臉漲的通紅——雖然夏林滿從他的臉色上看,跟之前也沒什麼區别——他大聲說:“我和聞枝北是兩情相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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