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瑩有那麼一瞬間凝固的心跳,這才恢複過來,她明白皇後的言下之意——如實交待,才有希望免死。
或者更進一步說,隻有如實交待弑君之罪,皇後才會給予她私下面談的機會。
謝瑩的猶豫也隻有一瞬間。
她敢賭皇後作為執掌政權者,不會當着政事堂重臣面前出爾反爾,既答應免死,能夠說到做到,那麼即便承認弑君之罪,處境也不會比如今更差。
“紀駐铤的确是妾身向廢太後舉薦。”
這話一出,諸多重臣都不由倒抽一口冷氣!
雖說紀駐铤為誰指使衆人不是沒有意料,然而到底停留在猜想的層面,如今親耳聽聞謝瑩招供,怎能不知繼穆宗被毒害之後,當今天子遇刺的案件會再度掀發軒然大波!如果謝瑩的指控真被落實,那麼已被廢除尊位的仁宗生母,依律可就難逃死罪了。
正處震驚,又聽皇後問道:“紀駐铤一直聽令于你?”
“并非如此。”謝瑩自己也倒抽口氣,穩一穩神後繼續答複:“妾身是因偶然狀況,察知紀駐铤因親人之死,對義烈皇後及聖上心懷怨恨,這事也并非妾身一人得知,伊力等等突厥死士,亦知其中因由,是以突厥王奇桑退離長安後,雖妾身不敢再生任何不利君國之心,無奈為伊力等等遺孽所逼,為求自保,隻好向廢太後舉薦紀駐铤,并獻突厥劇毒。”
皇後雖然已經承諾免死,但謝瑩仍不由自主以“被逼無奈”為借口替她自己開脫,隻誰都知道,那時阿史那奇桑還活着,并計劃着以勝州為據點再度進犯大周,謝瑩自以為還有反敗為勝的機會,才不遺餘力策劃這起弑君行動。
隻謝瑩的動機不重要,衆臣也不在意她的生死,因為如果沒有韋海池的配合,單靠謝瑩及那一幫突厥餘孽,有什麼可能深入軍營遊說紀駐铤?而且造成天子險些龍馭歸天的毒藥,可不是什麼突厥劇毒,那是公羊餘的獨門毒術,僅管韋海池矢口否認,可衆臣其實更加相信公羊餘的供辭不存诋毀。
仍然擔任穆宗被弑案的主審薛謙,意識到兩件要案之間的關聯,或許這回足夠将廢太後置之死地,在他看來,廢太後也的确死有餘辜,故而迫不及待地追問:“謝氏六娘,你可有其餘證據證實口供。”
“妾身為任氏收容,為防暴露行蹤,不宜于任氏面會,故回回聯絡都頗經輾轉并通過書信,妾身保留有任氏筆書,就埋藏在曾經住處,院内一棵桂花樹下,殿下可使人掘出。”
十一娘颔首,先令宮人将謝瑩帶出,拘禁在刑室,一邊傳審任氏,一邊下令大理寺卿親率金吾衛,去取謝瑩供述的書證。
而任氏自從被謝瑩說服,幫助她縱火脫身之時,便已經放棄了掙紮,故而當被盤問,也沒有半點隐瞞,兩番對楔、天衣無縫,衆臣其實均已相信廢太後的确行為了前後兩樁弑君大罪,尤其是馮繼峥,竟提議要把廢太後論罪處死。
他這時已經驚慌失措,似乎直到這時才突然醒悟其實他也是知情不報,如果再為廢太後開脫求情,大有可能一同陪葬,所以他心急于表明立場,與韋海池楚河漢界,因為皇後至今仍然願意給他機會在旁聽審,說明并無意誅連。
反而是陶葆儀,雖說其實已經确定韋海池罪證确鑿,但仍有顧慮,他直接提出:“聖上與殿下立意改革法制,強調論罪處刑,當重實據而輕口供,臣以為,便當先為表率,如今僅有口供,并不足以弑君之罪,對廢太後加以懲處。”
這話的意思是,相比法制革新,韋海池一條已入窮途末路的喪家之犬,生死實在無關要緊。
十一娘是打算徹底“處理”掉韋氏這一毒瘤的,但她當然也明白陶葆儀的建議極有道理。
就算人證紛紛指供,且謝瑩還提供了書證,但書證隻能證實她與任氏之間的來往,沒有辦法證實韋海池的确指使了任氏行為弑君之罪,根據新法,韋海池拒不認罪,且又的确缺乏真憑實據,并不足夠将其定罪為弑君逆徒。
但做為執政人,十一娘當然有權将韋海池直接處決,然上行下效,帝後一旦濫用權力,又如何保障新法能夠在制度上真正約束官員不再貪贓枉法污,司法官員能夠大公無私?
所以十一娘聽從了陶葆儀的建議,反而對馮繼峥不以為然,非但沒有改變對其品行的定論,甚至對其更加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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