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一家人先起修煉了一會兒,接着練了會兒武,靈素開始早飯,猴哥自去打包要賣的野味和這些日子靈素屯積下來的炮制好的藥材。
等吃了早飯,天才将将亮,路叔已經去族長家借了驢車過來,他家分的兩頭鹿,也是宰殺了隻賣鹿肉,鹿茸這些能入藥的,都先給靈素幫着炮制,以後好賣出價錢來。除了兩頭鹿,他分得的那些野雞野兔,也都是要賣的。
最近跟着猴哥一起進山,路叔的收獲不少,他家如今也不缺少肉食,且還存了些銀子,左家阿婆正念叨着明的開春後把屋子翻新,好給路叔說親呢。
靈素怕他們餓着,給烙了蔥油餅,煮了十個雞蛋,又用竹筒灌了熱水,讓他們帶着路上吃喝。
公玉明溪吩咐兒子:“昊兒,之前兩次去縣城,你也沒去看望你五叔五嬸,今兒若是有空,去探望一下。随便給你五叔帶幾隻野雞野兔去,狗獾肉和鹿腿也帶上一隻。”
猴哥應下,把裝着藥材和虎肉鹿腿肉的三個大簍子并裝着野雞野兔的籠子搬上車,又把兩塊蒲草墊子放好招呼路叔和七尋上車坐了,他自去駕車。
原先路叔還不放心他個毛孩子駕車,不想牛也罷,驢也罷,到他手上不曉得多乖覺,駕車的水平比他還高,也就随他去了。
路叔一邊為七尋擋風,一邊還笑着調侃:“這些畜牲大概曉得昊兒是個能打死大蟲的,乖覺的很。”
身為猴哥的超超腦殘粉,七尋心道,我大聖哥哥那是能把牛魔王那樣的猛男都捶得不得不去吃軟飯求老婆幫忙的存在啊。
一頭驢子而已!
不過車總借人家的也煩,雖說每次借都是送了野味給了好處的,但到底是欠人情的事,還不方便,倒不如自家也買頭驢子或者馬回來。
但如今的馬,但凡好些的,都得上百兩銀子,好比後車的豪車,自家暫時消費不起,驢子還是能想一想的。
至于車,自家就能打造出來,比外頭賣的要強的多。
她便提議:“二哥,若是銀錢夠的話,今兒我們在縣城買頭驢子,回頭自家打制車子,以後你和路叔再去鎮上縣城,再不必借族長爺爺家的車,可好?”
猴哥無所謂:“隻要你覺得娘不反對,買就買吧。”
老娘現在正處在兒女當用,萬事不愁的狀态中,但凡他們想辦的事,老娘就沒反對過,七尋小手一揮:“娘肯定不反對,那就買。”
路叔在一邊樂:“那小尋以後可得每天喂驢子了。養那麼多兔子還不夠你忙的?”
其實野兔并不好馴化,若不然如左家這樣的獵戶,不可能不養,畢竟兔子繁殖是真的快,也是一筆穩定進項。
不過自家有猴哥鎮宅,那些野兔乖的很,留下的三十多隻兔子,現在養的還不錯。路叔原先以為小孩養着玩的,一開始又隻養了兩隻,他就沒勸,不想越養越多,養的還挺好,讓他好生詫異了一回。
七尋笑道:“不麻煩,咱們山裡,多的是野草,還怕養不活?我還說咱家先前養下來的,分些給你家阿婆和我大伯娘幫忙養着呢,這次的兔子,我們家也留了幾隻。估計養到明春,至少得有一兩百隻。”
左廣路不知道她養兔子是為了剪人家的毛,還以為是為了吃肉和賣的。
兔子吃草,鄉下最不缺的就是草,真能養好,還真是個不錯的營生,便笑道:“那我娘定會歡喜。她從前也試着養過野兔,隻沒幾天就死了。”
因着不是趕大集的日子,往鎮上的一路上,倒不見什麼人。他們路過鎮子時,也未入鎮,直接往縣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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