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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第1頁)

“一九七九年的盛夏,熱浪翻滾,十六歲的青檸綁着粗麻花辮,穿着洗得發白打着補丁的衣服站在校門口,踮起腳尖往裡頭看去,目光帶着新奇與勃勃生機……”

沾了墨水的筆尖在紙下唰唰劃過,一行又一行的方塊字浮躍紙上,艾幼甜越寫靈感湧現得越多,腦海的故事人物形象飽滿生動,似乎有畫面在不停變化,等門外催她早點睡覺不要浪費電的聲音響起,才發現自己竟然一寫就是一晚上,寫稿的本子都給翻了大半,手上還有寫的太快磨蹭到墨水的痕迹。

她粗粗算了字數,就這一晚上寫的差不多就五千多字了,比起用筆記本敲出來的速度是慢了些,但手寫的話還算不錯了,甚至因為寫的太快,現在一放松手都有些酸麻,腰背也因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有些僵。

以後要注意這一點,不然容易得脊椎病,她可不想為了寫文年紀輕輕就腰骨不好。

雖然她感覺自己還有靈感可以繼續寫,這麼投入的狀态也很難得,但是畢竟寄人籬下,不是一個人住,還是聽話收拾東西關燈睡覺。

接下來幾天她的寫作狀态沒第一晚那麼好,但有大綱和以往的經驗也不算什麼大問題,在做完作業她就開始寫文,寫一兩小時左右停筆,看看書預習複習背誦什麼的放松一下,通常這種時候她選擇站起來一邊看書一邊走,雜物間是小了點,但總比一直坐着好。

就這樣,包括周六末時間在内,艾幼甜把《你好,青檸》前三萬字寫完了,同時擴展了人物背景和大綱,骨架差不多搭好了,隻要按着大綱走,基本不會出現太大卡文問題。

《聽風》雜志的長篇連載一次通常是兩萬字,不過投稿要求是三萬,過稿後要提前一期寄出下一次連載部分,光是這個條件其實就能篩選下不少人,因為這個年代還不像她前世那個網文盛行年代,日更一萬的作者大把,也沒有時速多少字的說法,一年能出兩本長篇小說(≤十五萬字)就算是高産了。

在這樣的大前提下,艾幼甜寫長篇連載其實挺有優勢——如果她能成功過稿的話。

寫完了小說又檢查一遍,修改一些不太恰當的表達這類小問題後,艾幼甜就準備謄抄一次拿去投稿了。

這個時候她發現自己有點傻,一開始就不應該用鋼筆寫字,用鉛筆更好,方便修改不說,還能二次利用,數量多了還能節省一筆小錢錢呢——原諒她目前是個無依無靠的窮人需要精打細算這個問題。

而且謄抄其實也很累,寫到一半手酸的時候就特别懷念筆記本電腦,用鍵盤敲打多輕松啊。

可惜時代不允許,哪怕兩個世界文學内容不一樣,但科技發展水平并沒有相差多大,要等到電腦在市場上出現,估計她都習慣手寫了。

緊趕慢趕把小說謄寫好,艾幼甜就拿出信紙膠水郵票準備去寄信,通往郵局的路她每天放學後都去一點點踩了很多遍點,現在集中精神過去是不會迷路了。

“艾幼甜,你在這幹什麼?”

第10章小叔叔和大侄女

艾幼甜回頭,就看見厲柯從一輛中型載貨卡車上跳下來,穿着白襯衫西裝褲,長長的袖子撸了起來露出肌肉結實的小臂,頭發似乎噴過發膠往後梳着顯得有幾分成熟。

有點兒像是剛去做正經事。

艾幼甜心下猜測,面上露出柔弱帶怯的笑,“厲,厲小叔。”

“嗯。”厲柯走到艾幼甜跟前站定,高大的身影在一定程度上帶有壓迫,他看了眼身後不遠處的郵局,重複了他的問話,“怎麼到這裡來了?”

這裡離部隊大院還是有一定路程的,部隊大院的人寄信不用跑這麼遠,門口就有軍綠色的郵筒,會有專門的人過來收信件,還會蓋上部隊特有的印章。同理收信也在門衛處就能搞定,挺方便的。

但這也恰恰是艾幼甜必須到郵局來寄信的理由,因為寄在大院的話,是很容易就暴露她的身份的,一旦身份暴露就相當于崩了人設,她私底下做過實驗,假裝把信封要投在部隊的門口,就有細微的電流隐隐竄過,很顯然是警告。

而投到郵局卻沒有這個警告,證明投到郵局不被發現不被曝光的話,她維持住人設就沒有問題,這就是她可以鑽的規則漏洞。

說實話,要是沒有這漏洞,不管是明面上還是私底下她都得維持這個人設的話,精神估計早崩潰了,因為那樣跟提前木偶沒什麼差别,是個正常人都受不了,又不是演員,演員還有下戲時間呢。

當然,她現在也差不多把自己當做演員,演技比較拙劣的那一款,在明面上保持住人設應對其他人,私底下就做回真實自己,這樣一想她就不覺得如今受制于“人設”而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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