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櫻。”左晨旭手腕一擡,把原本挂在食指上晃悠的車鑰匙一把握進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櫻對面,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車,我來晚了啊,不過剛才差點沒認出你,我還以為走錯門了呢,真是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了啊。”
“你又亂講。”孟櫻合上了書,“從小到大就愛欺負我。”
左晨旭頗為得意:“也隻有我能欺負你。”
孟櫻怔了一下,低下頭沒說話,她從小就是内向腼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負,從幼兒園開始,左晨旭就在她身邊充當着保護者的角色,有人對她揮拳頭,他就敢把拳頭砸到對方臉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着她的辮子說:“你真沒用,總是要我保護你。”
“不過沒關系,我會一直保護你的。”
“隻有我一個人能欺負你。”
孟櫻覺得自己應該是會被這句話感動的,這句話又霸道又溫暖,她的少女時代曾無數次被感動過,那讓她覺得自己是很特别的。
但奇怪的是,這次沒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個荒誕的念頭,為什麼要用欺負來作為占有的獎賞呢?
像霍雲松說的,一直陪着她,隻有讓她一個人了解他,不是更好嗎?
第14章青梅竹馬
左晨旭沒有發覺孟櫻的異常,從紮着羊角辮因為迷路會在巷子口哭的小女孩到現在秀麗婉約的女人,他覺得孟櫻在這十幾年中并沒有什麼改變。
一如既往地溫柔,像是春天的暖風,和她在一起,他永遠覺得舒服自在。
她知道自己所有的事,她知道自己的性格,她永遠不會怪自己,所以在北京那麼多年,他還是很想念她。
就好像吃慣了外頭天南海北的美食,還是會惦記家鄉橋頭的那甜碗豆漿一樣,這種植入記憶深處的溫暖他永遠忘不了。
尤其是和黃璨的相處已經讓他精疲力竭,他幾乎是迫不及待想要逃離她的身邊。
要說起來,黃璨也沒什麼不好的,出身好,帶着好人家女孩兒的驕矜氣,但也不讨人厭,交往之初,他們感情還是很好的。
可一時的新鮮喜愛并不能維持太久,畢業以後,越來越多的問題浮出了水面,黃璨家在北京,想要他也留下來,并且如果以後結婚,黃家願意為他的事業提供幫助。
左晨旭卻想回到家裡,他家的生意已經做到了省城,有人脈,有資本,他在省城裡開始會比在京城方便很多,雖然北京是天子腳下,可俗話說得好,甯做雞頭不做鳳尾。
他要是一開始就靠黃璨,以後還能在家裡擡得起頭來?他又不是沒本事的小白臉。
除了這個,他也實在是有點厭倦黃璨自以為是的性格了,這位大小姐自作主張的事已經不止一次,他的人生,沒有道理要聽别人的安排,哪怕是以為了他好的名義也不行。
回老家前,他和黃璨大吵一架,他正式提出了分手。
這次組織同學會,一是覺得高中同學好久不見聚聚也好,二是重新聯系上自己在老家的人脈,他已經決定要在省城創辦一家公司,先借着這個聚會摸摸底也好。
“說起來,櫻櫻你怎麼回老家了,我還以為你會留在省城呢。”左晨旭對孟櫻到沒有什麼人脈不人脈的想法,在他眼裡,孟櫻一直都是需要保護照顧的對象,他找誰拉關系也不會找她。
孟櫻輕聲說:“姑奶奶去世了,把這鋪子留給了我,我就回來了。”
“節哀,你也别太難過了。”左晨旭體貼地轉移了話題,“說起來,今天的聚會很多人都會來,不知道你還認得幾個,好多人都結婚了呢。”
孟櫻配合得露出了意外的神情:“是嗎?”
“可不是,我說了,這次聚會不準帶家屬,不然孩子一帶過來就雞飛狗跳了。”左晨旭拉開了車門讓孟櫻上車,笑眯眯地說,“大家就随便聚聚,沒别的意思。”
孟櫻相信了。
如果聚會上大家沒有張口閉口說自己工資多少多少,或者男朋友家裡多有錢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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