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依舊拿起杯子,幾口将水喝完。
朝曦愣住,“我真的喝過了。”
沈斐瞥了她一眼,“那又怎麼樣?”
那……好像是沒怎麼樣。
朝曦突然覺得自己有點不了解沈斐了,他不是最讨厭跟人共用一雙筷子,一個碗嗎?
原來朝曦沒注意,後來劉大娘和她兒女過來吃飯,用了他的碗和筷子,從此這人再也不用那碗那筷,堅持換其它花樣的。
朝曦這才曉得,原來他還有這方面的毛病,以前是沒有條件,給他用的全是她的,這人一定很不習慣。
左右她現在有錢了,不在乎那點,每次買東西都會多買一份,分開用。
但是最近好奇怪,她給沈斐買的臉巾洗好了挂在旁邊,特意告訴他那是他的,第二天起來發現那臉巾還是原樣擱着,瞧着絲毫沒動的樣子,反倒是她那塊,位置變了變。
朝曦節約習慣了,那臉巾用的稍稍掉色,邊緣起毛,勝在洗的發白,幹淨,不過洗的再好,也沒有新的好,有新的他幹嘛不用?
還有家裡的碗筷,也給他另外買了兩個新的,指定給他用,怕混淆,朝曦特意擱在角落,洗完就收好,用方帕蓋着,到飯點一找,發現不見了。
好好放着怎麼可能不見了呢?
朝曦翻啊翻,在一撂碗裡頭發現,折在中間,要不是不死心,一個一個翻,還真沒找到。
她原來隻以為是自己粗心,洗完随意一擱,忘了給他另外放,現在突然有點懷疑是沈斐自己搞得鬼。
他沒那麼挑剔,也或者是習慣了,剛來時一聲不吭,朝曦根本沒想那麼多,全用自己的,洗臉,洗澡,碗筷,無一例外。
用多了,所以不覺得有什麼?
“待會我去街上一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街上就有酒樓,去遠了别人不方便過來,街上近,小半個時辰就到了,不耽擱事。
“你去吧,我在家裡看書。”沈斐邊說,邊打了一碗湯。
他氣來的突然,消的也突然,昨個兒還愛搭不理,今個兒又跟往常似的,看不出一點鬧别扭的迹象。
“哦。”朝曦又問,“那有沒有什麼要買的,我給你帶回來。”
沈斐想了想,“帶幾本書吧。”
許是上回不美好的回憶導緻,沈斐又加了一句,“你看過之後覺得有趣再買。”
其實即便跟朝曦說了也沒用,朝曦根本看不懂,寫的太隐晦,上次那本她居然看成了仙境。
“知道了。”朝曦認真記下。
她吃完飯,一刻也不耽擱,當即帶了錢去街上找接酒席的,不是上次那家,爽了人家的約,這次不好意思再叫人家,萬一再爽約怎麼辦?
朝曦也不敢肯定這親能不能成,别又像上回似的,中途夭折。
有了一次經驗,朝曦這回随緣許多,酒樓找好,又買了些花生,雞蛋,喜糖等等小玩意兒,用牛車帶回來,到家後東西一擱,直奔廚房喝水,緩過勁後才道,“我回來了。”
沒聽到聲音,她又喊了一聲,“沈斐?我把東西都買好了。”
還是沒人回應。
朝曦放下杯子,去寝室瞧了瞧,床上沒人,被子折好擱在角落,看到一半的書壓在杯子下,做個記号,仿佛隻是出去走走,待會兒就回來繼續看一樣。
一定是出去散個步,沒走遠。
朝曦沿着整個村子找了一圈,挨家挨戶的問,都說沒有見到才回來,坐在床邊發呆。
也許隻是去了個稍遠的地方,不一定是走,再等等他。
朝曦去做飯,隻做了一個人的份,盡管心裡不相信他已經走了,但是身體本能做出反應,覺得他确實走了,所以隻做了一碗稀飯,蒸一個饅頭和鹹鴨蛋。
沈斐不在的時候她一直都是這樣吃,很簡單,管飽就好,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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