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花聽錯了,他倆其實是因為誰躺裡面,誰躺外面鬧矛盾,争了半天,最後還是沈斐妥協。
自古從來沒有男人躺在床裡,女人躺在床外的道理,偏偏朝曦喜歡躺在床外。
天色還有些早,沈斐忙慣了,上床後也沒睡,半靠在枕頭上看書,書很重又很厚,需要兩隻手舉着,朝曦可不管,直接拉了他一隻手把玩,沈斐一隻手舉不起書,小小掙紮了一把,被朝曦死死拽住,理直氣壯質問他,“吃我的,睡我的,憑什麼一隻手都不給我玩?”
送上門來
“原來在谷裡時我想什麼時候玩就什麼時候玩,現在是不是不需要我了?所以幹脆不給我玩了?”
這麼一想好像是的,在谷裡時别說是沈斐的手,就是沈斐整個身子,除了最關鍵的部分其它都任她折騰,怎麼才回了趟京城,人就變了?
記得以前吃飯喝水都是她喂到嘴邊,洗澡擦身子也都是她親力親為,沈斐雖然不情不願,可他不會阻止,曉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的道理,即便朝曦不給他穿衣裳,讓他光着睡覺,他也沒有辦法,隻一聲不吭默默受了下來。
現在是不是當回攝政王後腰闆挺直了,所以對她說話做事都有底氣許多?
沈斐幽幽歎口氣。
書也不看了,往旁邊一擱,兩隻手空出來都給她玩,有一隻手離朝曦有些遠,朝曦不客氣的拉過來,一手握住一個沈斐的手腕,後來覺得這樣沒法把玩,放棄了一隻,單手握住沈斐離她近的那隻手,跟以前一樣捏捏摁摁。
沈斐絕對瘦了,手背上的青筋比以前明顯,看起來很脆弱的樣子,叫她不忍心用力,可還是一樣好看,光瞧着便很下飯。
原來朝曦沒覺得自己有什麼癖好,現在發覺自己似乎特别注意别人的手,稍微好看一些的便忍不住跟沈斐的比,每每發現沈斐完勝。
他的手如玉一般,像上等的白瓷,如果拿去拍賣,少說千兩黃金的那種。
如果把沈斐整個人拿去拍賣,肯定有很多富婆競拍,千金難買一個沈斐,當然她也不會拿去競拍,這麼好看當然是自己留着喽,怎麼可能便宜别人。
朝曦将沈斐整個人拽過來,抱着他的手睡,睡着前似乎還聽到這人無奈的歎息聲,朝曦就喜歡聽他歎氣,那種拿她沒有辦法的感覺,仿佛她被沈斐寵着似的。
事實上她确實被沈斐寵着,很多細節可能證明,沈斐從來不跟她争論,她做什麼就依她,如果兩個人的觀念背馳,比如說誰睡床外,誰睡床裡,一般是沈斐妥協。
反正退讓的都是沈斐。
這一覺睡到第二天清晨,醒來沈斐還在,居然沒走,這是不是間接說明鳳凰山戰況穩定下來?
沈斐太懶,問他估計也不會說,朝曦隻能從他的表現上看出來,比如說沈斐今天出來的次數多了不少,白天也會到處看看,像視察似的,身後跟着浩浩蕩蕩一群人。
這人實在出彩,走哪都像白天鵝,那麼顯眼,把别人襯托成了野鴨。
也沒用心打扮,簡簡單單豎了冠,黑發瀑布似的垂在背後,兩天一洗,表面絲綢一樣順滑。
許是五官過于精緻,顯得人清隽俊美,他走過之後十有八九大家都在讨論他,連男人也自愧不如。
原來在村裡時大家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腿上,現在腿好了,目光盡數被他的臉和氣質吸引,朝曦也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不是第一天見到沈斐,反正他每次走來都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仿佛下一刻這人便會飛升為仙似的,一股子仙氣,難得沒有被世間的金錢與誘惑熏陶。
白天沈斐會假裝不認識她,怕給她帶來困擾,所以他從身邊走過,朝曦也沒去打擾他,她在給一個病人檢查身體,這人背上受了傷,開始沒當回事,都沒告訴她,最近突然感覺很癢,實在難受才問她後背每天像有東西鑽來鑽去是什麼情況?
朝曦想到什麼,當即将人衣裳一脫,發現整個後背紅腫發膿,部分腐爛,被森林裡的蒼蠅叮咬,生了蛆蟲。
冬天并非沒有蚊蟲,隻是少,其實隻要環境合适,冬天也有少部分蒼蠅存活,它們藏在動物的皮毛下,靠動物的體溫取暖。
因為山腳下潮濕,大家每天晚上都會燃火把取暖,這種環境下更适合蒼蠅,或許是把附近泥巴裡的蟲卵孵化,也有可能是這人跑去森林覓食,不小心被動物身上的蒼蠅盯上,也許在他看來就是被蒼蠅叮了一下,實際上蒼蠅已經在腐肉裡産卵,它們可是無孔不入的。
正常情況下隔着衣裳,蚊蟲沒辦法叮他,一定是疼的難受,自己脫下衣裳查看,或是用湖裡的水清洗過,沒有燒過的水裡面也有蚊蟲的卵,總之在森林裡哪哪都是風險。
朝曦拿了刀出來,“你背後的腐肉要割下來,不然蛆蟲爬進你的五髒六腑,你也就離死不遠了。”
這人吓的渾身一顫,“一定要割嗎?”
“肯定要割的,我給你抹點麻沸散,等你沒感覺了再割,不會疼的。”朝曦騙了他,疼肯定是會疼的,就算有麻沸散,割下這麼大一塊肉,怎麼可能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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