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楊老師您太幽默了。這一段可以播出嗎?”
“可以,我們交談過的内容你們随便播。我這也算是以另一種方式昭告天下了。”
專訪播出的時候他們沒在滬市,跑到東北大山裡尋找年輕時的記憶了。
楊傳厚一手牽着羅利澤,拉着他登上一個小山坡,另一手指着遠處的一個湖說:“利澤,還記得這裡嗎?”
羅利澤上前一步,兩個人并肩而立。“記得,當年下放的時候,你第一次帶我出來,我們在外玩了一個月。在那裡,堆了兩個大雪人,那麼高。”
“你都記得?”
“記得。這四十多年的每一件事我都記得,就算再過四十年,我也會記得。傳厚,我有沒有對你說過一句話?”
“什麼話?”
“謝謝你一直在我身邊。”
“不,利澤,這句話應該我來說。”
感謝上蒼,此生有你!
(正文完)
作者有話要說:第一次寫這種題材的小說,總有各種不完美,感謝願意從開頭讀到結尾的讀者,謝謝!我會繼續努力,把更好的作品呈現給各位大大。
正文已經結束,以後還會更新番外。另有新文正在碼字中,很快就會發表出來。我是勤勞的搬字工,每天搬字不停歇。
第52章番外一
常遠是一個幸運的孩子,雖然出生在偏遠邊境地區,但他有一個靠譜的幹爺爺和努力上進的爸爸,帶他走出荒原。
他是一個有想法的孩子,從第一次見識到滬市的繁華,見識到楊傳厚花錢不眨眼,把一個舊房子裝飾的如同宮殿,他的人生目标就隻有一個:掙錢,掙很多錢。
剛到滬市那幾年,常家樂上大學的補貼有限,畢業以後分到區裡當了個普通科員,剛分配的時候因為級别低,工資也不高。英子在家看孩子沒上班,他們的生活也就是勉強溫飽。當然常遠和妹妹是什麼都不缺的,媽媽每周至少帶他們兄妹去一次羅家,羅啟文和張樂易兩個老人在家,有些孤單,他們去了家裡就會多很多歡笑。
羅啟文在家裡常備糖果零食,還有楊傳厚每次外出都會給他們兄妹帶禮物,都是當地特有的新奇小玩意,他拿到學校裡同學們看見都很羨慕。
過幾年妹妹上幼兒園了,他媽媽英子想找個工作上班,他就鼓動爸爸家樂一起勸說媽媽,不要上班,自己開個小店。
“爸爸,我覺得媽媽不上班更好。”
“為什麼?媽媽不可能一直在家待着,你們都上學了,媽媽會無聊,而且我們家現在也不寬裕。”
“我不是這個意思,媽媽即使上班,也隻能做個臨時工,一個月也沒多少工資。不如她在學校旁邊開個小店,賣些文具什麼的。爺爺給我買的那些東西同學們看着都想要,我們同學有很多手裡有零花錢,去國營商店買東西太遠,還貴,要是學校旁邊有個商店,他們肯定都去買。現在不是允許私營了嘛,我覺得肯定比當臨時工強。”
家樂吃驚的看着常遠:“你怎麼知道這些的?”
“觀察的呗!我爺爺不是都承包山林去種藥材了嘛,媽媽開個小店有什麼不可以?”
“貨從哪裡進呢?”
“我請爺爺幫我們打聽了,在義烏有個什麼批發市場,可以去看看。”
家樂揉揉他的頭,“你什麼都想好了。”
“對呀,我早就開始想這事了,要不是我還得上學,就自己幹了。以後你接送妹妹上學,我放學就去幫媽媽。”
“可以,我同意了,你比爸爸有想法。”
“爸爸,我是想讓你和我一起去說服媽媽的。”
其實在英子的内心裡,她是覺得找個工作比較好,她見識沒那麼多,就知道有個工作就是好事。不過工作不是那麼容易找的,而且她凡事聽家樂的,家樂說好她就同意了。
家樂抽空帶英子去那個批發市場看了,各種東西應有盡有,還比國營商店的便宜一半,他們倆是大開眼界,就堅定了英子做這個生意的決心。
常遠每天放學就去向學校附近的居民詢問有沒有出租的房子。出租的沒找到,有一間出售的,家裡分配了大房子,還是樓房,這間小平房就不想要了。位置挺好,就是價格太貴,好幾個月了沒賣出去。
家裡人一合計,把當初楊傳厚給他們的房子租出去,那個房子大,好幾間房還有院子,能租不少錢,他們四口人搬到家樂分的宿舍裡住,反正離得都不遠,先擠擠,過兩年手頭寬裕了再搬回去。
這樣,常家的“光明商店”,就在常遠學校一百多米遠的地方開業。
每天放學别的同學都一起呼朋喚友在外面玩,常遠就在店裡幫忙,而且他在店裡時生意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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