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她不大喜歡跟人交際,很少到群裡跟大家聊天,知道也就知道了,也沒想過跟誰聚聚。
這天快下班時,突然在企鵝裡接到一個消息:你現在在鄭州?
靜初查了下,是高中一個老同學,叫項韋,算是她為數不多的男生朋友之一。雖然不愛交際,但接到老同學的消息還是挺高興的:“嗯,才回來,你呢,找好工作了嗎?”
那邊很快回複道:“簽好了,過幾天走。有空不,走之前聚一下?”
靜初想了想道:“晚上都有空,白天要上班。”
那邊又問:“那就今晚吧,你在哪裡住?”
靜初想想自己的路癡屬性,趕緊道:“我在北環陳寨,你在哪兒啊?遠不遠?遠的話,我們等到周末白天聚,晚上别迷路了。”
那邊停頓了一會兒:“你就在北環陳寨路口的沃爾瑪門口等我吧,我對那邊很熟,不會迷路的。”
聽到是熟悉的地方,靜初才松了口氣。雖然現在不會找不到家了,但她也不願意大晚上跑到陌生地方去。
兩人又約好時間,靜初一看,也到下班時間了。
辦公室經常就她一個人,什麼時候下班全靠自覺。看看差不多了,她就收拾東西,關燈鎖門。
靜初身上不喜歡帶現金,每天也就帶十幾塊錢吃飯而已。想着項偉也是剛畢業,身上估計也沒錢,自己好歹已經參加工作了,就自己做東好了。
下車後,她先去旁邊的ATM機那兒取了三百塊錢帶着,然後才往沃爾瑪門口去。
沃爾瑪門口是個小廣場,周邊很多擺小攤,賣零嘴燒烤的,内衣襪子的,用喇叭吆喝着,人來人往很熱鬧。
靜初才剛站定,就看到一個穿着白T恤,七分褲的男生快步朝自己走過來。她三百多的近視眼,但平常不喜歡戴眼鏡,兩米開外就看不清人臉。不過,即便看不清也能認出來那就是項偉,那拽拽的走路姿勢數年未變。
待走近了,靜初看清了臉,發現幾年未見,還是有所變化的。頭發剪短了,不再像高中時那樣留着故作帥氣的三七分。臉也成熟了,氣場比幾年前強大很多。
項偉在高中時是個很另類的男生:他喜歡聽歌,整天插着耳機,P3不離身;喜歡文學,能寫出水平相當不錯的詩,還寫得一手好字;喜歡耍帥撩妹,有很多女生朋友,绯聞女友。
你說他是好學生吧,他沒有一般好學生身上認真努力的特質;說他是壞學生吧,他的成績又相當不錯。
因此,在以成績論英雄的重點高中裡,有成績還有顔值的項偉是道相當特别的風景。
靜初曾經是很典型的乖乖女,循規蹈矩,認真努力,但限于天分,成績隻是中上。對于項偉這種風雲人物,她雖然欣賞卻也敬而遠之。
兩人原本是沒什麼交集的,後來有次調位置時,兩人坐了前後桌,靜初的同桌剛好是項偉的女生朋友之一。
時間久了,就熟悉了,關系還不錯。
這邊,項偉看孔靜初盯自己發愣,擡手在她眼前晃了晃,笑道:“怎麼不認識了?”
靜初回過神,故意上下打量一番,笑道:“雖然變化挺大,但還沒到認不出的程度。”
“那你發什麼愣?走吧,我帶你吃好吃的。”他語氣親昵熟稔,就跟大學四年從未分開過一樣,實際上他們在高中雖然關系不錯,但大學幾年幾乎從未聯系過。
靜初想:項偉應該就是那種情商特别高的人吧!他一句話瞬間讓自己找回了曾經上學時的感覺,闊别已久的同學再見面完全沒有生疏,真是件令人高興地事情。
項偉對這裡應該真的很熟,他帶着靜初左拐右拐的,拐到後面一條巷子裡,進了一間面館。
正趕上飯點,店裡生意很好,熟稔的和老闆打了招呼,找個兩人位坐下。
面館不大,但環境不錯,挺幹淨的。菜單雖然不是大飯店那種成冊的,但制作的也挺漂亮。
靜初點了小份招牌面,項偉要了一大份,然後起身往門口放涼菜的櫥窗那邊走去,邊走邊道:“你占好位置,我去要個菜,還是喜歡吃辣是吧?”
靜初邊點頭邊道:“别點多了哈,我晚上吃得少,多了浪費。”
項偉将手在後面揮了揮:“知道了”
靜初無聊,就拿出手機看自己的小說,一會兒工夫,項偉就拿了一瓶啤酒一瓶果粒橙回來,後面服務員端了兩盤涼菜,一盤牛肉,一盤黃瓜。
那牛肉上撒着蒜蓉、香菜、鮮辣椒末,混合着生抽、料酒、辣椒油的香氣。
項偉看靜初食指大動的樣子,笑着拆了雙筷子遞過來:“這是店裡的拿手菜,我們寝室哥幾個隔些天就得來吃一頓,不然想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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