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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本網>十四爺的躺赢人生[清穿] > 第63頁(第1頁)

第63頁(第1頁)

太子的話,直接把猛獸的特殊性給取消了,之前是從兩個人當中選頭名,現在是從所有人當中選頭名。

胤祯突然就從看戲的人變成了唱戲的人。

大清這邊的人也好,蒙古那邊的人也罷,相較于野雞、野兔,還是更傾向于大型獵物。

論質量,胤祯也就是剛剛排進前十,但是論數量,還真沒有人能比得過他,整整四十七隻獵物,比第二名的十三哥多出來一倍。

“太子的意思可是把以往的規矩全改了,直郡王覺得如何?”

直郡王當然覺得不如何了,輸給太子也就罷了,那是皇阿瑪偏心,底下人見風使舵。

輸給十四這麼個乳臭未幹的小子算怎麼回事兒。

“兒臣還是覺得該按照以往的規矩來,既然不能跟太子分出勝負,那不妨我們二人便并列第一。”直郡王不假思索的道。

說完這話,心裡頭倒是一陣火熱,這簡直是比他壓過太子一頭更爽的事兒,他又不是沒有在武學上勝過太子,但并列第一還是從未有過的事情。

一旦出現這樣的場景,其他人是不是就會覺得:皇阿瑪已經把他和太子放在一個水平線上了。

這意義簡直更深遠。

太子臉都黑了,“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既然有法子能分出勝負,又何必弄什麼并列。”

康熙并不在意這兩個兒子當場争執,左右這也不是頭一回了,“十四怎麼想的?若是完全按照數量取勝,那你可就是這一次圍獵的頭名了。”

胤祯突然被點名,這會兒也就不好接着裝沒事人了,他想的比在場的各位想的都要簡單。

一個圍獵的頭名有個屁用,他不知道在多少遊戲和比賽當中拿過第一呢,早就已經不稀罕這所謂的頭名了。

“兒臣覺得皇阿瑪說了算,您覺得以哪種方式評判合适,那就用哪種方式評判,兒臣都聽皇阿瑪的。”

太子拿頭名也行,直郡王拿頭名也行,實在不行就讓兩個人并列第一,他都沒意見。

千萬别把他扯進去,他不過是來玩兒的。

這話說的太過直白,這馬屁拍得也太過明顯,在場的蒙古王爺們好像才注意到十四爺,這位野雞野兔帶回來一大堆的貝勒爺。

跟其他從京城過來的皇阿哥們比起來,這位給人最直觀的區别就是:黑。

原諒蒙古的大老粗們不能找到一個更合适的形容詞,胤祯完全是正宗的小麥色。

他在豐台大營當差一年半了,風吹日曬的時候都要跟着去訓練,膚色早就不複往日的白皙了,跟大多數情況下,都坐在房裡的哥哥弟弟們比起來,膚色絕對不是一個層次上的。

康熙原也沒打算能問得出什麼來,十四平日裡是挺傻大膽的,但又确實沒什麼進取心,否則在豐台大營也不會一味的強調什麼公平,平白得罪了不少滿蒙軍旗的将領。

就算是沒有野心的皇子,一般也是樂于與人為善的,而不是像十四這樣,豐台大營的将領得罪了得有一半。

康熙不可能判直郡王和太子并列第一,儲君到底還是要不一樣的,但也不能按照太子的說法來,就像十四說的,這評判的規矩得由他來定。

“還是按噶喇普郡王說的吧,既然太子和直郡王都獵得了猛獸,那他們二人誰獵取的數量更多,誰就獲勝。”

直郡王勝過太子,拿了此次圍獵的頭名,還得了皇阿瑪的賞賜——一匹汗血寶馬。

但本人并不高興,太子也不高興,被平白拉出來的胤祯也不高興,唯一高興的就是噶喇普郡王。

這位說起來還是康熙的親家呢,上次出巡塞外,康熙給自家十兒子定的福晉,便是噶喇普郡王家的。

第27章二更

得虧十爺沒有跟着出巡塞外,也從沒見到過未來的老丈人,對尚未拜堂成親的福晉應該還是充滿期待的,若是已經見到了這位憨憨的噶喇普郡王,怕會影響到對未來福晉的看法。

狩獵場上這一出,胤祯自覺就是個被無辜帶累的,沒怎麼将這事放在心上。

可第二日,先是自己的愛馬無緣無故拉肚子,緊跟着李卓也出了事兒,不過是去外邊走了走,正好遇見餓極眼的野狼,若不是被十三哥搭救,人怕是都沒了。

饒是如此,右小腿也被咬了一口。

這雖是在草原上,可畢竟是禦駕駐紮之地,早多少日就已經有人過來清理過了,他就不信會無緣無故冒出一隻餓急眼的野狼來。

還有他那匹馬,已經跟了他三年了,從未像今日這樣上吐下瀉,獸醫來了,也說不出個三四五六來,好在是幾副藥灌下去,馬已經好多了。

李卓這邊也看了太醫,野狼那一口雖沒傷着骨頭,但從傷口處往裡看,已經能夠瞧得見白骨了,可見下口有多深、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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