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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頁(第1頁)

“三爺爺……”季明珠想說什麼,被季三栓打斷了,他同樣沒好氣的看了季明宇一眼,說:“我又不會把他怎麼了,你擔心什麼?”真是女生向外。

季明宇站在季明珠旁邊,看見秦毅好像要被三爺爺收拾的樣子,心裡挺高興的,他一直把秦毅當哥哥,結果秦毅居然和他搶姐姐,被收拾正好,誰叫他居心不良。

季明安比季明宇更甚,他從小就一直被季明珠照顧,可以說,季明珠就是他心裡最重要的人,結果現在,姐姐要和秦大哥在一起,雖然知道這是早晚的事,不是秦大哥也會是别人,可季明安心裡就是不高興,不舒服,特别想看秦毅倒黴。

兩人出去之後,季明珠就去做飯去了,她也想明白了,三爺爺最多就是問問話而已,不會對秦毅做什麼的。

之後,沒多久季三栓就和秦毅回來了,而季三栓也沒再提什麼反對的話,明顯是秦毅把他說服了。

幾天後,選了時間,季明珠和秦毅正式定婚了。

第32章

定婚過後,秦毅就頻頻找機會前往季明珠家。

都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原來秦毅是不理解這種心情的,不過現在,他已經明白了。

反正,自從兩人确定處對象後,秦毅無時無刻都是在想着季明珠,想聽她的聲音,想念她的面容。

可惜,現在季家時時都有兩個大燈泡杵着,秦毅就想和季明珠多說句貼心話也不行,這時候,秦毅就迫切希望能有一棟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私人空間。

雖然兩個小舅子費盡心思阻撓秦毅,可是你有張良記,我有過橋梯,這不,趁着季明宇的季明安一個沒注意,秦毅就飛快的塞了一封書信到了季明珠兜裡,然後他麻溜的出去挑水了。

嗯,第一次送情書,還怪不好意思的。

為了讓媳婦能立馬看見自己的心意,秦毅還把季明宇和季明安叫了出去。

“明宇,明安,我挑完水後,怎咱們去山上打鳥吧!”

“打鳥,怎麼打?”男孩子,對這種遊戲都很有興趣,特别是打鳥之類的,又能玩又能有肉吃。

“我有一把彈弓,待會兒咱們就用彈弓打鳥。”

說實話,大冬天的,整天憋在家裡,季明宇和季明安早就煩了,隻是季明宇他們倆不想放任秦毅和季明珠相處,才一直守在家裡。

現在,能出去,還能讓秦毅遠離姐姐,他們倆自然沒有不樂意的。

不過,季明宇這時也覺得,自己實在太傻了,以前他們隻是被動防禦,每次都是等秦毅到家裡後才做各種小動作,可是現在,不是還有另一種方法嗎?

一次挑兩桶滿滿當當的水,對以前的秦毅來說還有點難,畢竟他以前在城裡時,沒怎麼鍛煉,吃得也不太好,還沒吃飽。

但是到了鄉下以後,就不一樣了,雖然吃的還是粗糧,但最起碼他沒餓過肚子,偶爾還有肉吃,再加上做農活鍛煉,短短一年,秦毅就長高了許多,身體也好了,要挑起兩桶水簡直輕輕松松。

把水缸挑滿後,秦毅就領着季明宇和季明安走了。

秦毅這把彈弓是他自己做的,正因為有了它,秦毅才能時不時的去山上打鳥打雀吃,還可以用打來的肉做成肉幹和知青換錢換票。

當然,他換的次數并不多,一個月也就一兩次而已。

秦毅的準頭也很好,基本上是十發八中,這不,剛到山上,他就打中的樹上的一隻麻雀,把季明宇和季明安看得佩服得不行。

另一邊,等家裡隻有自己一個人了,季明珠才把秦毅送的紙打開。

潔白的紙上風勁有力的寫了七個大字——想你,想你,很想你。

心在撲通撲通跳,像揣了一隻兔子,季明珠雙手捂着臉頰,在心裡想,秦毅這是撩人吧!

雖然被撩了,季明珠卻發現自己好喜歡這種感覺,心裡全是美滋滋,甜蜜蜜的,比吃了蜂蜜還甜。

可是,要怎麼回才好呢?

想了半天,季明珠覺得自己作為女孩子還是要矜持點,所以,她隻在‘很想你’那三個字的前面加個‘也’

字。

之後,季明珠又從自己的被窩裡拿出了一件毛線衣,這件毛衣是黑白色的,毛線是季明珠去黑市換票買的,季明珠偷偷織了許久,才終于要把這件衣服織的差不多了,現在再把領口收個尾就行了。

衣服是織給秦毅的,上次秦毅送了她鋼筆,季明珠也想回送一樣,想來想去,季明珠覺得還是毛線衣比較好,又時髦又有足夠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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