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隐》作者:佛爬牆愛爬牆
文案:
原創小說-BL-長篇-完結
第一人稱-現代-虐文
所有人都可以不愛我,唯獨你不行。
#南景市驚現碎屍,變态殺人魔引起社會極大恐慌#
九江大橋下發現了一個裝有男性屍體碎塊的裹屍袋。經趕到現場的法醫确認,逝者死亡時間于一周前。屍體已高度腐爛,身體部分可以實行拼接,但少了關鍵的心髒與頭顱。通過基因比對,警方确認了死者的身份,并在一系列的排查之後将兇手鎖定為死者的青梅竹馬谯疏。
陰郁美人律師攻谯疏×矢志不渝醫生受程璟
雙視角第一人稱。
閱讀提示:
1.書名有象征義。該隐是《聖經》中亞當的長子,後因殺害自己的弟弟亞伯而獲罪流放。
2.本文幾乎全篇皆是變态的撕裂哲學,是攻的回憶與幻想。攻以為自己殺死了受,精神開始失常,慢慢發展為嚴重的精神疾病,當然最後會好的,結局HE(但也許不是你們想的那種HE)
3.程璟沒有死。
4.第一人稱第一人稱第一人稱。
楔子
跳下來的時候許久未開過的藍色百葉窗吹進了些風,掀起了室内畫架上的白紗
“砰”的一聲,我從背後二樓的房間跳到了一樓。
跳下來的時候許久未開過的藍色百葉窗吹進了些風,掀起了室内畫架上的白紗,露出畫紙的一角來。
不算很高,也就四五米的樣子,所以我跳下來的時候并沒有受傷。
隻是,我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光腳。逃出來的時候太匆忙了,沒來得及穿上我的棉拖鞋。但也有好的地方,起碼我換下了我的天藍色睡衣,免除了被路人當成瘋子的危險——雖然我也的的确确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這是個靜養的好地方,落地後我最後一次回頭看了一眼這棟白色的建築。一如它的顔色所象征的那樣,在我心裡,它無疑是神聖的,因為它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承載了我一些不可告人的願望。
但,這畢竟不是我想要的家。
我搓了搓手,拍掉了手心裡沾上的沙土,掏出兜裡的手機預約了一輛出租車,并且在備注上寫了一句話:
“不愛說話,開雙閃等我。不要主動跟我聊天,否則差評。”
我每回坐出租車,都很煩司機們沒話找話的屬性,我不願跟他們天南地北地聊天,隻想拉下帽子把自己蓋住,摒棄外界的所有關注。所以每回付款下車,司機跟我說記得打五星好評的時候,我總是隻打兩顆星。
這個專門用來吓唬愛跟乘客搭讪的司機的方式還是那個每天早上八點鐘準時拿着呈藥的托盤進門硬逼着我吃掉那五十六顆藥丸的人告訴我的。
總之,我就是這樣一個不通情理很沒素質的人。
站在路邊的時候,我有點後悔自己沒穿鞋就出來了,甚至還産生了“要不還是回去吧”的可怕念頭。因為如今正值隆冬時節,天寒地凍,天氣冷得吓人,我光着腳踩在水泥路上,腳底下還咯着些刺腳的沙子,心裡覺得難受得很。
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塵。忽如一夜清香發,散作乾坤萬裡香。
這是元代詩人王冕的一首詠梅詩。
梅花最高潔的,最傲岸的,總是喜歡在這一年中最為寒冷的時節裡粲然開放。
潔白花朵上的幽幽冷香順着烈風飄進我的鼻子裡,我像在沙漠中渴了許久後終于見到了綠洲一樣貪婪地呼吸着這一難得的冷香。
路上隻有一個路燈在亮着,閃着微弱的光。最近這幾天太陽都沒怎麼出來,估計是這太陽能平闆路燈裡儲存的電力不夠了。
這地方僻靜,偏遠,很少有車來,所以即便預約到了車,車也不會那麼快趕過來。
已經十分鐘過去了,車還沒有來,說實話,我有些急了。因為如果再晚一點兒的話,我一定會被人抓回去。
或者,再晚一點,我盯着自己凍得青紫的腳丫子想,我也許就會自己回到二樓去了。
雖然藥很難吃,尤其是那瓶産自歐洲的進口藥,但我捂着鼻子塞進嘴裡然後再咕咚咕咚地往嘴裡灌水的話也是可以勉強喝下去的。
但我不願睡在那二樓的冷冰冰的房間裡,瞪着沒有睡意的雙眼看着滿牆的慘白,桌上的花瓶裡就連一朵鮮花都沒有,瓶底的水甚至因為放置的時間過久而出現了一些腐臭的味道。每天除了吃藥睡覺之外就沒别的事幹了,也沒有暢快的自由,隻有中午吃完飯後的半個小時才被允許出來放一會兒風。盡管隻有短短的半個小時,但那便是我們很多人的難得時光了。
正當我想要躲到左前方開蓋的垃圾車的後面靜靜等待車牌尾号為1065的出租車過來時,我終于聽到了右邊傳來了清晰的鳴笛聲,暈黃的光亮閃過了我的眼睛,接着我看到了駕駛座上的司機探出頭來,左手的食指和拇指中間還夾着一根紅塔山牌子的煙,市價也就二十多塊錢一包,不算貴。為什麼我會知道他抽的是這個牌子的煙呢?因為一會兒上車後我在垃圾桶裡看到了被丢棄的包裝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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