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也叫霍薇,是這本書裡的作死女配,剛才離開的霍銘和趙思嘉就是這本書的男女主角。
原主今年二十四歲,剛剛大學畢業,學習成績一般,喜歡和朋友到處玩。原主的性格比較張揚,但是并不壞,隻是喜歡和人直來直去的相處,是個尋常的富二代,似乎沒什麼明顯的優點。
她的同胞哥哥霍銘和她一點都不一樣。霍銘生來就比别人聰明,十八歲就跳級完成了大學學業,進霍氏學習如何管理公司,生活在原主看來十分枯燥,但霍銘對工作以外的事全無興趣。直到他在一年前遇到了趙思嘉。
趙思嘉的父母是霍父霍庭威的摯友,她父親早逝,母親病重,為了給母親治病欠了十幾萬外債。她的母親臨終之際不放心她,給了她一封信,讓她來找霍庭威。
趙思嘉去霍氏找霍庭威的時候差點被霍銘的車撞到,兩人因此結緣。之後霍庭威讓趙思嘉住進霍家,當親生女兒一樣看待,還讓趙思嘉進公司實習,給霍銘做助手,他們兩人相見的機會就更多了。
霍銘不再隻知道工作,他開始對趙思嘉說的各種有趣的事情感興趣,被趙思嘉帶去小吃街吃小吃、換下西裝和趙思嘉一起去電影院看爆米花電影、去農家樂挖菜撈魚。
霍銘變得有活力了,霍家也變得溫馨了。兩個經常加班的工作狂不約而同地增加了回家的次數,他們一家人同桌吃飯的機會都變多了。
原主從來沒見過爸爸和哥哥的這一面,明明她才是他們的親人,他們卻将全部的疼愛都給了趙思嘉,對她始終冷淡。
原主開始和趙思嘉針鋒相對,從書裡主角的角度來看,就是原主嫉妒心重,無理取鬧。原主的母親崔靜隻會縱容女兒,甚至和她一起針對趙思嘉,想要把趙思嘉趕走,妥妥的一對極品母女。
可是從原主的角度來看,是趙思嘉搶走了她的爸爸和哥哥,她在自己家裡竟像外人一般,隻能眼睜睜看着他們對趙思嘉越來越好。媽媽幫她說話還惹了爸爸不快,兩人時常發生矛盾,她感覺她整個家都要分崩離析了。
之後她男朋友也喜歡上了趙思嘉,不但跟她分手,還指責她氣量狹小,比趙思嘉差的太多。
趙思嘉破壞了她的家,還破壞了她的感情,她恨死了趙思嘉。她處處找趙思嘉的麻煩,可每次都被趙思嘉輕松化解,反将一軍,弄得其他人對她的印象越來越差,覺得她性子都長歪了。
趙思嘉有霍庭威護着、有霍銘護着、有原主的前男友護着,還有一個她兒時的竹馬護着。
原主在這樣的情況下漸漸變得偏激、變得沖動,最後算計趙思嘉不成,自己反而遭了秧,成了高位截癱,躺在病床上痛不欲生。
原主的母親看到女兒這樣的下場,堅決反對霍銘和趙思嘉的婚事,不許趙思嘉再在公司任職。結果霍庭威強勢地和她離了婚,霍銘也不再認她,她甚至沒分到多少财産,隻每天守在女兒的病床前,與女兒孤苦作伴,最後精力不濟,在馬路上車禍身亡。
也許這本小說剛寫出來的時候,讀者是喜歡趙思嘉這樣一路被男主、男配、長輩寵愛成豪門媳婦的劇情,覺得惡毒小姑和惡毒婆婆這種下場大快人心。但随着時代的發展,讀者再看這本小說,就感覺這些矛盾莫名其妙,這小姑和婆婆也太慘了點。
就算女配缺愛好了,那也不至于明知幹不過還跟主角硬剛,把自己弄成癱瘓。一次又一次失敗被人讨厭,難道都不知道放棄嗎?這是什麼深仇大恨?
再說原主是貨真價實的白富美,幹點什麼不好,非得和女主作對?就算作對也不要那麼直白無腦,好歹耍個心機背地裡坑人啊。
還有趙思嘉的竹馬男配婁霄,因為父母雙亡進了孤兒院,趙思嘉的媽媽可憐他,給他送過幾次衣服書本,他就記了這份情,在有能力之後護着趙思嘉,幫了趙思嘉不少忙。
幾件衣服、幾本書,過去這麼多年還要報恩?這也可以理解,就當他當時生活黑暗,難得感受到了溫暖。可送溫暖的不是趙思嘉本人,婁霄幫趙思嘉解決那麼多麻煩,被趙思嘉洩露了公司機密都沒追究,簡直就是趙思嘉的隐形金手指。這也太不合理了!
劇情中霍銘沒少因為婁霄吃醋,盡管婁霄是個無性戀,對誰都冷淡至極,霍銘還是針對婁霄,不斷和婁霄搶奪生意。婁霄的另一個作用就是助攻,促進男女主的感情,或許還給霍銘當了磨刀石。
婁霄本人很出色,在孤兒院長大,靠獎學金讀書,自己一個人創辦公司,對上霍氏都不落下風,能力絕對在霍銘之上。霍銘不但有糟心的家庭,還有許多愛慕者,不停地找趙思嘉麻煩,對比起來,不近生人也沒有家人的婁霄要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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