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仗了?”李根握着酒杯,驚愕地說道。
“是啊,”酒桌對面,來自亞甸的旅人嚼着嘴裡的羊肉,含糊不清道:“科德溫在龐塔爾河北邊的班·格林城放了三千騎兵,三千!騎兵!”
他狠狠地灌了一大口啤酒,将嘴裡嚼碎的羊肉一口沖進胃裡後,這才順着呼出來的長氣沒好聲道:“誰他媽都知道科德溫想要上亞甸,但他們那該死的蠻子國王亨賽特每次都沒有得逞!活該!”
李根拿起酒壺給他倒滿,繼續問道:“從班·格林跑出來很不容易吧?”
“嗨,那倒沒有。”
旅人拿起酒杯,噸噸噸又直接将杯中之物一口幹掉:“亨賽特那蠻子上位以來隔兩年就要這麼鬧一次,大大小小的仗都打過,大家都習慣了,我跟你說……”
這家夥知道李根要問他事情,于是毫不猶豫地把握住了這次機會,想要将自己嘴裡說出來的信息用大吃大喝補償回來,于是等李根付完款離開酒館,這人便趴在酒桌上醉成了一灘爛泥。
走出小酒館的大門,李根正想去問問船票的票價,卻看到頭上本應高懸的正午太陽,此時已經被一朵厚厚的烏雲給遮住了,整片天地看起來就像突然從正午跳到了日落後一般黑暗。
“要下暴雨?”
鼻子聞到空氣中密布的水汽後,李根皺了皺眉。
看來今天沒法乘上去泰莫利亞的船了。
是的,李根決定了,去泰莫利亞。
在知道亞甸有可能要打仗後,他可不會蠢到再去靠近亞甸,于是他将旅途的終點定在了泰莫利亞的首都,維吉瑪。
至于為什麼非得是首都而不是其他城市?
因為在來到這個落後的世界之後,他一直都生活在瑞達尼亞,而整個瑞達尼亞,能讓他感覺生活得還算舒适的地方就隻有首都崔托格爾。
互相對比一下,泰莫利亞能讓他生活得舒服的地方,應該也隻有泰莫利亞的首都維吉瑪了。
亞甸也一樣,如果亞甸沒有戰争,而李根也決定了去亞甸的話,他的目标也隻會是亞甸的首都溫格堡。
他可不會跑到那些在他眼裡跟鄉下沒什麼區别的地方去受苦——比如科德溫全境。
畢竟獵魔人這個身份在這個世界就是受歧視的,越是貧窮落後的地方受到的歧視越是嚴重,有些遠離人煙的小村子的人們看到獵魔人之後,甚至會立刻就拿起家裡的草叉。
與之相反的是城市裡,城裡人知道有衛兵在,獵魔人這種有一雙貓眼的怪胎不會大庭廣衆之下傷害他們,因此也就更寬容一些,至少不會在李根去買東西的時候說一句“我的東西不賣給怪胎”。
如果不想一輩子都眯着眼睛生活,他最好還是生活在城裡。
而且,在繁榮的地方,他腦袋中裝着的來自上輩子的各種知識就有了發揮之地。
李根認為,自己肯定能當個稱職的商人。
一邊思考着自己未來的道路,李根一邊接近了林德的南城門。
林德有些很坑人的規章制度,比如說禁止在城牆外設立旅館,還禁止平民讓陌生人留宿,這使得所有需要在林德附近休息的人都不得不進入城裡,然後交一份本不需要花費的入城稅。
所以剛才的酒館沒有住處,要想找個能洗個熱水澡的地方就隻能進城。
在進城前,李根謹慎地在城牆外面的公告欄看了一眼,然後疑惑而又驚喜地發現——上面竟然沒有他的通緝令!
那個術士真的沒看到他的臉!
導師的通緝令倒是在公告欄上面,那張通緝令上畫着一個面容焦黑的貓眼人像,下面寫着一串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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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魔人“血貓”及其同夥
罪名:刺殺迪科斯徹伯爵
外貌:貓眼,渾身皮膚曾被重度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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