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應不适應到現在已經不是太重要了,大部分南方人都學會了如何向澡堂妥協,放下羞赧與堅持,在一堆白花花的□□中面不改色,可能隻有我是個例外。而我之所以仍不願意同其他人共浴,一方面是出于我是個同性戀的考量,另一方面……還是因為三個月前的那次見面。
那次見面其實結果算得上圓滿。
那天他突然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現在在中央大街的入口,問我願不願意來見他一面。我挂了電話,近乎瘋狂地跑到校門口打車,反複催着司機師傅快些再快些。
直到快到地方,我的腳步才漸漸慢了下來,心頭壓抑許久的憂慮與擔心再次撥開即将與他見面的喜悅,湧了上來。
我小時候曾被鄰居家小孩兒推了一下,從樓梯上摔到了樓下的灌木叢裡,身上倒沒有受太重的傷,既沒骨折也沒崴腳,隻是尖利的樹枝從我的眼角一路劃到了耳邊,留下了一道幾寸長的傷疤。隻差一點就會傷到眼睛,所有人都在說我的幸運,然而等我慢慢長大才發覺這是一道那麼長,遮不掉也蓋不掉的傷疤。
十年裡,他曾問我要我很多次照片,我都沒有給過,到後來也沒再提了,隻是每逢心情好的時候就給我發一張他自己的自拍,期待我能投桃報李。雖然我總是岔開話題,但是平心而論,以地球人的審美而言,他的确是個模樣周正,身材也好得過分的男人。
而此刻,他就站在中央大街入口處的噴泉那裡,我幾乎一眼就看見了他,腳卻仿佛被黏在了地上,半步都邁不開。他似有所覺,望了過來,同我的目光對上。我的手心汗涔涔的,手機都差點滑脫手,嘴唇也抖着,半個字也說不出來。我望着他一步步朝我走來,目光卻一點也移不開,就好像被磁鐵吸附着的鐵石。
他在我面前站定,試探似的确認道:“林?”
後面的故事就很簡單了,我帶他來了我同他說了很多次的味道很好的一家餐館,有些拘謹地一起吃了個飯,他便不得不走了。我終于沒有抑制住内心的情緒,同他表了白,後面的事大家也就都知道了。
隻是那次回去之後他就生了場大病,大約是那次瞬移之後的後遺症,我們都不懂其中機理,他甚至不敢去看醫生,雖然後面慢慢病好了,也不太敢再做一次這樣的嘗試了。
雖然瞬移暫時不能用,不過他卻開發了一個新技能,就是撕開一個小的時空裂縫,把手從這個縫隙伸過來。我們反複嘗試了許多次,他也查閱了很多資料,确認對身體沒有什麼大的危害,我們才肆無忌憚起來。
隻要沒有什麼事的時候,他都會把手伸過來讓我握着。我們十指相扣,行走在大街上,竟也如情侶并肩。
隻是憑空多出來一隻手總是會吓到人的,我隻好把手伸進書包裡、桌肚裡,如果穿的是口袋很大的大衣就塞進口袋裡,享受一點不為人知的甜蜜的樂趣。
其實說樂趣也不完全正确,有些時候還是很讓人頭疼的,比如說現在。
…………
我咬緊嘴唇,不讓自己的聲音逸出來,片刻之後,交代在了他的掌心裡。
——這也是我非要挑人少的時候來的另一重原因了。
洗過澡回到宿舍的時候,隻有龐一個人,專心盯着電腦屏幕,聽見我回來的動靜連頭都沒有回一下。其他兩個人都不在,也不知道去了哪裡,我也并不太關心。
我放下裝着髒衣服的包,收拾了一下明天上課要帶的東西,躺到了床上。
嘗試着給他發了條消息,不過并沒有回複我,可能是睡了吧。
我動作盡量輕地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胸口,然後裹好了被子。
學校總是吝于公共資源的配給,明明十一假期一過晚上就強行斷電,暖氣卻到現在都沒通。我一路從澡堂走回宿舍,原本十分暖和的身體也被吹得發冷,眼下躺在被窩裡也沒有覺出一絲暖意。
他的手并不比冰冷的被窩溫暖半分,壓在我的心口,卻有如一顆火炭,讓人心安,渾身上下都充斥着暖意。
我從未覺得自己的人生是幸運的,唯獨遇見他這件事讓我相信我确實是幸運的。我們擁有一個小說一般的離奇開頭,小說一般的奇妙發展,還擁有小說一般的完滿結局,哪怕這個故事還沒有寫完,我也不覺得前路是叫人不敢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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