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程學啟蘇州殺降(1)
李秀成入蘇之前,程學啟、戈登已聯手圍攻蘇州七日,太平軍負壘頑抗,程、戈二部傷亡慘重。
戈登不願再攻,謂李鴻章道:十一月二十七日與十一月二十九日,兩次城外戰争中,我部死傷180餘人,很多英國軍官傷亡,我的副官克根本先生,亦已殒命;城外之戰,尚有如此傷亡,倘攻堅城,死傷更巨。你們不能希望我可以打下蘇州,太平軍隻要在那座長七碼的大橋上稍作抵抗,就可以把我們擊潰,因此我殷切盼望李撫台,即止兵戈,和平接城。
李鴻章道:方忠何意?
程學啟道:不戰而屈人之兵,不戰而奪人之城,善莫大焉!
李鴻章道:蘇州城内,可有願降之将?
戈登道:一月之前,白齊文等34人,歸降于我……
李鴻章打斷戈登話語,憤然道:白齊文毆我官員,投靠粵逆,首鼠兩端,依照大清律例,此人當斬。
戈登道:撫台先生,爾國人有言,人皆有死,或輕于鴻毛,或重于泰山,白齊文輕如鴻毛,死生無關大局。歸降之人皆曰,叛軍心思不一,願降之人甚多;納王郜永寬與慕王譚紹光不睦,郜永寬早有歸降之心。
李鴻章道:郜永寬乃湖北人氏,非兩廣老逆,方忠認識乎?
程學啟道:一面之緣,吾即遣人密議。
李鴻章道:昔時,鄭國魁仗劍殺人,驅逐鹽霸,自成鹽枭,自領一軍,與粵逆接仗。蘇城破時,被賊虜獲,與賊相處半載,聽聞已與郜賊結為異姓兄弟。
程學啟道:啟禀李帥,魁字營殺伐果斷,屢立戰功,皆因鄭國魁領導有方;吾即遣鄭國魁密行會商。
李鴻章道:鄭國魁放蕩不羁之外,亦有俠義心腸,此行或成。
鄭國魁得令,喬裝打扮,混入蘇州城内,面見郜永寬。
郜永寬道:可是真心?
鄭國魁道:絕無二意!吾皇谕旨,果能于城池未下之先誠心歸順者,無論其從賊之久暫,均一律準其投誠。将軍械、馬匹呈繳後,令其随同剿賊。倘有不願随營,即饬地方官遞送回籍,或妥為安插,毋令失所。
郜永寬道:我等若降,條件有三,一、必留半城屯我兵丁。二、編定二十營照給饷。三、奏保總兵、副将官職。上述三項,缺一不可。
鄭國魁道:郜兄意願,我即上報。你我兄弟一場,容我直言,郜兄條件太為苛刻,恐不可行。程方忠殺人如麻,揮金如土,此人打仗行事,從不按常理出牌;湘軍兵勇逾萬,戰将逾百,李撫台脫穎而出,足見其眼明手辣,長袖善舞,此人乃人中之精,郜兄可能應對?
郜永寬道:即不應允,無他,惟戰耳!吾軍十萬,爾兩萬不足,又有堅城,何懼哉!
鄭國魁道:郜兄不要說笑,李秀成二十萬大軍,亦已灰飛煙滅。我大清國人,事事皆論人情;洋人不,洋人隻看是非,且重契約,況此事乃戈登首提,郜兄何不令戈登作保?
郜永寬道:大清國懼怕洋人,戈登作保,此事能成。鄭兄速回告禀,吾等再于陽橙湖會商。
鄭國魁别後,郜永寬即召集心腹,商議獻城事宜。
康王汪安鈞、比王伍貴文、甯王周文佳、天将範啟發、張大洲、汪懷武、汪有為等皆曰:蘇城遲早要破,不如降了。
郜永寬道:吾等一心,其事必成。
1864年11月28日,康王汪安鈞至陽澄湖,謂程學啟道:我方所提三條,可否應允?
程學啟道:吾已禀報李撫台,撫台大人亦已奏請,朝廷用人之際,應無異議。割李秀成、譚紹光二人首級,獻城投誠,可保高官厚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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