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從十幾年前,老頭子帶着小雨逃命的時候說起。
老頭子姓李,論輩份,季如歌得叫他爺爺。
可季如歌叫他老頭子,他叫季如歌也不叫如歌,叫小雨。
老頭子說他的名字太過文雅,叫不順口,所以叫他小雨。
小雨說他不是自己的爺爺,也叫不順口,所以叫他老頭子。
小時侯,季如歌一家三口生活在羅浮山濁水溪畔,無憂無慮,過得十分開心。
他一直都不知道為什麼自己不和爹爹姓沈,卻要姓季。
直到有天老頭子和一個叫季無虛的劍客帶着一群人闖入了他們的生活。
他們說他是那個姓季的人的兒子,所以叫季如歌。
一場巨大的變故,弄得他家破人亡,老頭子收養了他。
後來他便一直跟着老頭子和那個姓季的,算是收養。
昆侖山脈附近,他們在一次被追殺的過程中,那個姓季的為了保護他們兩人,被人殺死。
老頭子和小雨從那之後,便過上颠沛流離的日子。
無家可歸的兩人,老頭子說要去涼州安家,小雨說要回濁水溪。
小雨拗不過老頭子,隻得跟着他一路颠簸去涼州。
路上,耗盡盤纏,兩個人便一路行乞維活。
一老一少,活成了兩個乞丐。
途徑均州。
均州鬧水災,乞讨不易。
人都活不下的時候,小雨還在路邊撿了一條孱弱的小黃狗抱着。
老頭子讓他丢棄了,小雨死活不肯。
二人路過一個山林老廟,旅無所居,便決定在這破廟歇腳半死日,過夜再走。
那山林前後無人,隻此破廟于林,便失了乞讨的機會。
四下都是荒野,老頭子找不到吃的,便在附近的松林子裡找到了一堆松傘小黃蘑菇。
兩人用破廟裡别人留下的破瓦罐煮了吃。
蘑菇煮好,芳香四溢。
老頭子擔心這野蘑菇有毒,瞥見了小雨懷裡抱着的小黃狗,有了注意。
他打算用狗試試這蘑菇有沒有毒!
小雨聞到芳香,早已饞極,薅起兩根木棍作筷子便要吃。
老頭子搶過筷子,對着他罵道:“給狗先吃!”
小雨年幼不懂事,不知道老頭子的想法,還以為老頭子接納自己收養小狗了。
小孩子心性,喜歡動物,往往會比對自己更好。
他看着老頭子夾了幾筷子鍋裡的蘑菇喂狗,而不是自己先吃,心下樂呵,以為老頭子也喜歡小狗可愛。
那小狗本就瘦小,丢棄的人就是嫌棄它連下鍋的資格都沒有,才扔在路邊的。
小狗和他二人一樣,都是餓了好久的,見了有吃的東西,嗅了嗅,便吃了起來。
等了片刻,老頭子見狗吃了沒事,才和小雨風卷殘雲吃了炖蘑菇。
老頭子吃飽,要睡個午覺。
扯了廟裡爛紅挂布,裹在地上呼呼大睡。
小雨沒有睡意,便帶着小狗,在傾頹廟院外撿石子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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