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回答與他們的問題有什麼聯系嗎?這算什麼?某種評價?說得好像她吃過似的,或是有吃過的誰告訴她。
“所以?”君傲顔順着說了下去。
“有比猛獸更可怕的東西。”陵歌卻面無懼色,“對人類來說,很危險。”
“妖怪?”
“若隻是具有攻擊性的物種,很好對付。人常說,人心比鬼還可怕,是因為人心有惡。若不僅兇猛暴戾,還又惡又精,才是最麻煩的事。”
“年輕人呢?”祈煥問,“年輕人不會阻止他們麼?”
“年輕人都跑了。有的帶着孩子,有的沒能帶上。追獵也是很有趣的一環。命大的,也能跑掉,畢竟這裡距離危險還很遠。老人也沒有善終的,他們都被殺了。吃人是短時間大漲妖力的最佳手段,但即使不會吃,他們也以捕獵為樂。”陵歌接着說,“你們知道狸奴麼?就是貓。我知道在你們那兒,又叫銜蟬。它們就算是吃飽了,也會捕殺蟲子和飛鳥,打發時間,以此娛樂。于他們也是一樣的,所謂殘忍的事,都是消遣的遊戲。”
“為什麼?”君傲顔有些氣憤,“沒人管?就任由妖怪作惡?”
“作惡?”陵歌料到他們會這麼說,“這可不算。這一切都是上面默許的事。”
“為什麼?這種事還默許?”
“在迦樓羅大人的地盤,等級森嚴,誰也别想越級行事。最具權威的,自然是妖異了。不論是法力還是壽命,都遠在人類之上,這應該沒有什麼争議吧?人類那樣弱,又那樣短命,比不上妖怪的。不過最輕賤的當屬半妖了——妖怪與人類苟合的異種,妖或人都不會接納他們。當然,在這兒,妖鳥的權力是最大的。說風便要雨,讓你往東就不能往西。不得以下犯上,不得抗旨違命。人命不值錢。在妖怪的規矩中弱肉強食就是原則,人自然不必多說。這兒的規矩也多,例如人捕獵到的東西要最先獻給妖怪,自己不得偷吃葷腥,否則就要受罰。”
這話聽上去像一回事,可又當人覺得火大。她那理所當然的态度,絲毫不覺得這規章制度有任何問題。白涯一拍桌子,對她喊道:
“笑話!拿妖怪那一套規矩來約束人?做夢呢?”
“你也不看看這是誰的地盤。”陵歌不為所動,“告訴你們這些,是為了你們好,否則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柳聲寒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冷靜。随後,她提出了自己的疑慮:
“陵姑娘,我有一事相問。你說這之中有很多嚴苛的規定,可如何界定?若是有人憑白受到污蔑,又該去何處說理?”
“那就受着吧。”陵歌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既然迦樓羅大人認定妖物高人一等,人類的道德品行便不再具備約束力。說到底,這些也不過是給弱者生存的借口罷了,可弱者生存的價值何在?受欺騙,受蒙蔽,受冤枉,降到每個人
頭上的可能都是一樣的,也算公平。至于伸冤,是想都不必想的。說句難聽的,妖怪以下的任何生靈,都是一視同仁的玩物。”
君傲顔的惱怒可壓抑不住了。緊接着白涯,他也惡狠狠地一拍桌子,吼道:“這裡到底把人命當什麼?這就是鳥神定的狗屁規矩?在香神與歌神那裡可不是這麼回事!”
“他們有他們的規矩,我們有我們的規矩。在歌沉國,我不也盡職地扮演一個本分伶人的角色麼?現在我離開了歌沉國,回到這裡。在什麼地方就要聽什麼地方的規矩。”
“你又是什麼人?這麼說來,你一定是妖怪了。不然你怎麼不覺得這規矩有多不合理!”
“合理與否,與你們一群外人沒有關系。唯有吃了飯的人,才能評價這道菜好不好吃。要說合不合理,也要是規矩的受衆來評價才是,輪不到你們。既然妖異和村民都不覺得有何不妥,那這規矩就該是被遵守的,沒什麼合不合理的說法。”
“你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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