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在找馳笙。一個月,兩個月,一年,兩年。
最後連于淳都放棄,看不過去,勸她珍惜眼前人。眼前人不是别人,正是曾經的高中班長,趙安。
兩年大學時光,将這個曾經無比中二張揚的姑娘改頭換面。
兩人坐在咖啡廳,面對面攪動咖啡。
于淳欲言又止,最終道:“聽說他們一家出國了。孟晚,你何必呢?”她有理有據地分析馳笙的無情無義,又完全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職責這個負心漢,并在最後總結陳詞:“所以,趙安他等了你兩年,你要不要考慮,給他一個機會?”
孟晚搖搖頭,将一口美式遞給唇舌。苦澀彌漫,她用紙巾抹抹嘴唇:“我不喜歡他。”
雖然原軌迹,這個趙安的确是她第一個男朋友。但她的确不喜歡。既然不喜歡,重來一回,就沒必要相互耽誤。
何況,她是來做任務的。不是來談情說愛,體驗人生的。
于淳咂咂嘴:“那你晚上的同學聚會還來麼?”
“當然!”
闊别兩年,當年的同學已然有些陌生,還有一些沒有到場。吃過飯,有男孩兒提議,摸着黑去校園,挖出心願膠囊,被衆人異口同聲否決。
有戲精聲情并茂道:“說是十年,就要十年。少一天,一個時辰,一秒鐘,都算不上十年!”
“滾!”
散了聚會,在外面吹了會冷風,婉拒了要送她的同學,孟晚打了個車去一中。
不必翻牆,門衛認得這個兩年前的高考狀元。留下身份證,孟晚輕松進去,摸到當年那棵松樹下。
她看了一會,剛要走,忽然瞥見,不遠處長椅上,坐着一個人。
夜色昏沉,看不清面容。
但孟晚實在太熟悉馳笙了。
這個場景,也和原軌迹,她與馳笙的重逢太像了。
原軌迹也是大二,不同的是,是在她的大學校園裡。
夜裡,從圖書館出來,她和室友一起,相伴着走了考研路。
兩旁是郁郁蔥蔥的樹木,間歇放了一張長椅。
室友叽叽喳喳,突然伸手一指,悄咪咪說:“孟晚你看,那個女生好吓人啊。”
孟晚一望。
一米八的身材,穿着白色長裙,孤零零坐在長椅上。月光輕移,照在他的側臉,不是馳笙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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