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兩日,樊千秋并沒有去社裡。
他花了一些時間,先處置自己的私事。
第一日,樊千秋就先把那兩筆差點把他逼死的租賦交了上去。
這兩筆租賦合計4925錢,一下子就耗去了樊千秋一半的積蓄。
不管是窦衷還是錢萬年,當他們看到樊千秋把幾大串半兩錢擺到案上時,都有一些難以置信。
而當樊千秋輕描淡寫地說出自己入了萬永社,并出任社丞和社尉一職時,二人更是大吃一驚。
他們二人可不是公孫敬之或丁去疾之流,對這人多勢衆的私社還是有所忌憚的。
公孫敬之雖然也不過二百石,卻是長安縣令的親信;丁去疾雖然隻在東市裡有權,卻已是四百石了。
說到底,百石啬夫窦衷和無绶無印的裡長錢萬年,還不能在鄉裡橫着走。
樊千秋倒是暫時還沒有為難他們,不是不打算為難他們,還是沒到時間收拾他們。
第二日,樊千秋起了個大早,他背着幾千錢到東市添置了一些必需品,順帶了解了一下大漢的物價。
他最先買的就是粟和鹽。
大昌裡有賣飯食的行商,但并不多見,所買之物也是一些簡單的吃食。
樊千秋要想填飽肚子,仍然要自己動手。
一升粟的價格其實隻要4錢,粗鹽的價格是粟的幾十倍,一升要百錢。
而且買到鹽粗劣不堪,發黃發苦,其中更摻雜着砂礫和鼠糞,總說鹽商是奸商,倒是一點都未冤枉他們。
和這兩種常備的“主食”比起來,其餘“副食”的價格倒還算公道。
大漢百姓常吃的肉類主要是羊肉、豬肉和狗肉。
豬肉一斤20錢,羊肉一斤7錢,狗肉一斤5錢,至于牛,不可以随意私殺食用。
雖然肉價不貴,但貧苦黔首想要吃到好肉也是不易的,更不可能日日吃到肉。
許多黔首隻有到年節的時候,才到肉肆上去買些“下腳料”來祭一祭五髒府。
一個豬頭60錢,一副肝20錢,一副肺15錢……幾戶黔首湊錢一齊買下,就可以大吃一頓。
至于菜就更便宜了,不管是蔥還是葵,一把左不過就一二錢而已。
除了這些吃食之外,樊千秋還為自己添置了一些日用品。
他住的屋子雖打掃得還算幹淨,但是許多的陳設物件都上了年頭,不知被幾代人用過。
樊千秋從後世而來,對這衛生條件自然有更苛刻的要求,如今賺了錢,當然不能湊合。
一張新草席100錢,兩件粗布袍服合500錢。
當然,如今混了私社的還要有些傍身的武器。
此時的大漢還沒有實行鹽鐵專賣制度,民間仍然可以開采鐵礦、鍛造鐵器并售賣鐵器。
樊千秋在東市的鐵肆中尋了許久,為自己挑選購置了幾件趁手的兵刃。
一把中等品質的長劍700錢,一把上等品質的匕首500錢,一具大黃弓加十支箭合800錢。
樊千秋本還想再找一身铠甲買,但在東市尋了許久,都沒有找到。
對那些坐賈旁敲側擊許久之後,樊千秋才知道民間可以私帶兵刃,但私藏铠甲卻等同謀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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