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他察覺神仙娘娘應該不會殺了他後,小男孩稍稍冷靜下來,隻是鼻涕還一下一下地往外溜。
阿顔怕長公主覺得髒污,把小男孩帶遠了些,勸道:“殿下,您先去歇息吧,婢子來就好。”
京儀搖搖頭,隻對着他輕言細語道:“你真的不認識季明決嗎?”
他那樣光彩昳麗的郎君,自然是到何處都是鶴立雞群卓爾不凡的,怎麼會泯然衆人,甚至于都沒人聽說過?
京儀略帶期待的看着小男孩,但見他咬着手指為難許久,終究還是搖搖頭後,眼裡的期待逐漸黯淡下去。
她示意阿顔給這孩子一片金葉子後,就站起身茫然地望着灰白的天際。
是他離開此地了,還是他得到消息不願見自己?
京儀的心已經沒有力氣躍動,先前一直趕路都未察覺的寒氣此時襲來,刺得她渾身冰冷入骨,腳下的凍瘡也叫嚣着疼痛,她隻有靠着馬借力一二,才不至于倒地。
“狗兒!整天就在外面混玩,人都不見個影子!這麼冷的天,小心把你的耳朵凍掉!”
巷外突然傳來一陣聲音。
本拿着金葉子傻樂的男孩立馬把它塞到袖中,三步并作兩步沖到那聲音主人懷中,“爹爹爹爹”地喊着,還樂出了幾個鼻涕泡。
陳方左手提着酒,隻能右手一把抱起兒子,審視着巷口站的一主一仆。
那主子模樣的女人不過二十來歲的光景,雖面有病容,卻絲毫不減滟滟榮光,反而在漫天大雪的襯托下更顯脫俗出塵。
陳方活了二十多年,還是頭一回見到這般雲鬓花顔的女子,被她掃一眼,臉上騰地一紅,也不知這個偏僻地方,怎麼會有這種神仙一般的人。想起自己還要去看望好友,隻得抱着狗兒就快步離去。
……
陳方自小也是識文斷字的,隻是奈何家貧,實在負擔不起科舉的費用,隻好務農和做些小生意維生。平日裡忙于生計,偶爾偷閑看看聖賢書,還被媳婦罵他偷懶不幹活,他一個大男人見媳婦整日操勞,面子上也過不去,又身邊沒人能同他探讨詩文,他漸漸也就斷了念想。
但兩年前,自家隔壁搬來個書生模樣的人,一手書法寫得神入化有如遊龍走鳳,簡直比陳方十八歲那年上省城瞧見的皇榜上的字還好看,他頓時心生仰慕,忍不住想與鄰居親近。
雖然這書生像個啞巴整日陰沉沉好像死了親爹,但陳方還是硬着頭皮主動去與他攀談。見他日子過得清貧得幾乎毫無收入,又替他張羅了個抄寫鋪子,平日替人寫寫家書訴狀,至少能掙兩文錢吃上兩口飯。
他磨了半年時間,才知道這書生還有個文雅的名字,叫做“逢之”,其餘的,任他磨破嘴皮子,逢之也不肯多說,他也就不好再問。
隻是一次,隔壁巷子的黃家兒媳婦被鎮上首富吳老賴欺負,黃家氣不過,一定要打官司。逢之來者不拒,絲毫不懼吳老賴的威脅,替黃家寫了封訴狀。
逢之文采斐然,訴狀不過簡簡單單數百字,條條款款清楚明晰,逼得縣太爺都沒法袒護,隻能給吳老賴定罪。
吳老賴蹲了半年大牢才出來,第一件事就是找逢之麻煩。
陳方至今都記得,那吳老賴帶了十幾号人過來圍住逢之那破得不能再破的屋子,一把就将他的抄寫鋪子掀翻,要找他的麻煩。
然而逢之一個看着白白淨淨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不但把十幾号打手打得毫無招架還手之力,還把吳老賴打斷兩條腿。也不知他使了什麼法子,反正一向得理不饒人的吳老賴竟然從此不敢再來找麻煩。
此後,衆人對逢之又敬又怕,漸漸地竟有人說他是犯事被貶的大官,又有人說他是屢試不中的舉子,還有人說他是大家族落難的公子哥,總之什麼說法都有,隻是逢之從不搭理罷了。
陳方早就知道自己這個朋友絕非池中之物,他實在按捺不下心底的好奇,提着兩壺酒去套話。誰知他什麼也沒能問出來,隻是在問道他為何要埋沒在這邊陲小鎮甯願碌碌一生時,逢之的眼神暗了暗,悶下一口酒,好半天才吐出兩個字:贖罪。
什麼罪能值得他這樣的人物隐姓埋名一輩子?陳方抓耳撓腮也想不明白,再問,他卻是如何都不肯再說了。
……
明日便是除夕夜,雖然知道逢之從沒把自己當過朋友,但陳方惦記着他恐怕又是孤清清一個人,連半點酒菜都不會添置,就還是瞞着媳婦打了兩壺酒,準備給他送去。
逢之的院子又舊又破,連門都沒有,陳方就直接邁步進去。
把酒壇擱在破木桌上,見逢之眼睛也不擡一下,還在就着一點墨汁寫書信,他不禁道:“哎,明日就是除夕了,你歇歇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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