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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上學

下旬趁着休息的時候,林薇跟鄧湘雲還有陳八妹,不,現在應該叫陳立華了,三人一起去了趟農業大隊,主要目的是為了看陳立華未來要住的房子。

關于未來的住所,陳立華有三個選項,一是住到知青點去,嗯,崖縣雖然偏僻,但也是有下鄉知青的,不過農業大隊知青不多,加起來就十來人,男知青多點,女知青就五個人。

因為知青點住房不夠,五名女知青擠在一個房間裡,睡的也是通鋪。如果陳立華住進去的話,能再給她加一張床闆,條件比較差,但住進去不用出錢,還能跟着知青們一起吃飯,這是優點。

二是租大隊書記家的房子,房租不會太貴,一個月兩塊錢,陳立華能負擔得起。這樣的話她能住得寬松點,也能跟着大隊書記家人吃飯,缺點是她畢竟是外人,相處起來可能會尴尬。

三是買房,能買的房子有兩間,一間是大隊書記家準備租給她的那間屋,能從側門給她開扇門,獨立出去,另一間是村裡寡婦的房子,同樣能給她單獨開一扇門。

前者房子的優勢是地段好,位于大隊中心,缺點是價格較貴,而且不願意過戶,大隊書記家勢大,周建海在崖縣的時候不會出問題,但萬一哪天他被調職或轉業,大隊書記會不會變臉就不太清楚了。

後者房子相對偏僻,但周邊也有人家,不至于被欺負也沒人知道,這房子好處也明顯,一是價錢便宜,二是主人家願意過戶,三則是對方孤兒寡母,就算以後周建海不在,陳立華能立起來的話也不至于被欺負。

于是比較起來,最先被一緻排除的是買大隊書記家的房子,價格貴風險大,不值當。

而在剩下的三個選項中,周建海比較傾向于前兩個選項,在他看來,陳立華到了該結婚的年紀,買了房子也住不長久,沒必要。

鄧湘雲則覺得各有各的好處,雖然是農村房,但手裡有恒産總比手頭空空來得強。問題是陳立華能不能立起來,如果她立不起來,手裡有房子也沒用,倒不是多舊shígG獨伽拿點錢。

得知鄧湘雲的擔憂後,林薇說:“我覺得你們可以問問她的意見,讓她自己做選擇。”

“讓她自己做選擇?”鄧湘雲怔住,“她還這麼小,哪能想得到這麼長遠。”

林薇不贊同她的觀點,說:“年紀小不代表沒主意,如果沒主意,她當初就不會跟着孩子們學認字,就算學了,也不一定能堅持下來,這姑娘啊,是個有韌勁的。”

在林薇看來,如果陳立華性格軟弱立不起來,她根本不會選擇離開周家,哪怕是為了不拖累表哥表嫂。

周家的生活多安逸啊,雖然是保姆,但小石頭快五歲了,性格也乖巧,帶起來很容易。她要做的,無非是一天三頓飯,兩三天做一次衛生。

在周家也沒人會欺負她,有周建海的庇佑,她不需要面對外面的風吹雨打。性格不夠堅韌的人,可不會輕易踏出這一步。

更何況原著中陳立華離開周家後的确過得不錯,一個人的性格很多時候是早早就定下來的,不會瞬息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既然原著中陳立華能在七十年代末說服大隊辦廠搞養殖,林薇相信她現在能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因為林薇的建議,鄧湘雲最終還是讓陳立華自己做的決定。

而陳立華在思考過後,選擇了買那名寡婦家的房子。

因為是女孩子,她一出生就受到父母的區别對待,她有家,卻又像是沒有家。後來到了周家,表哥表嫂對她很好,但寄人籬下總讓人心裡不安,所以她對房子是有執念的。

她也并非盲目買房,寡婦家的房子因為是土坯的,而且房齡比較老,所以價格不貴。又因為房子長期有人住,她買下後不用過多修繕,屋裡連床闆都有,她需要添置的也就是衣櫃桌子等小件。

總之全部費用算下來,她的工資還能落下一百出頭。至于糧食能找大隊賒欠,到年底算工分,要是不夠的話她手頭的錢應該夠還賬。

隻要熬過了今年,明年情況就會好起來。

見陳立華的确有主意,鄧湘雲夫妻沒再說什麼,買房這事是周建海去交涉的,也算是告訴農業大隊的人,陳立華雖然孤身一人,但并非無人可靠。

房屋修繕也是周建海找人幫忙辦的,不過陳立華也沒閑着,這段時間常往新房子去監工,免得被人糊弄。

因為隻是修繕加另開一扇門,不到半個月房屋就弄得差不多了,周建海幫着找人買了點二手家具搬進去,陳立華将屋子收拾幹淨能住人了,才邀請她們去看。

農業大隊離得不遠,走路過去也就二十來分鐘,大隊規模不大,總共也就七十來戶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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