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見一瞬我便在腦子裡和他過完了一生。
我想,第一次喜歡一個人的心境也許就像是咖啡兌了紅酒,咖啡苦澀但紅酒香甜,它們混在一起就是把我的苦融化進他的甜裡,談不上美味,隻是一種溫熱的陶醉。
我陶醉在他的笑容裡,陶醉在他的眼眸裡,萬物皆在他眼底。
他見我沒有回應,自顧自地戴好耳機,與我并排坐着,我們一起聽同一首歌。
耳機線就好像是我們之間的傳話絲,音樂的聲波是無形的交流,我塵封已久的心在這安靜又吵鬧的環境裡跳動起來,這一刻我才覺得我是活着的。
“叮咚——草将大學站到了,請乘客們有序下車……”地鐵提示音響起,他猛然跳了起來,拿起背包跑出列車,隻留下一句“謝謝。”
我收回停在空中挽留的手,我還沒問他叫什麼名字…有機會我應該也不敢問吧,他長得清秀俊俏,應該很多人追吧。
诶?我坐過站了!
你相信嗎?有時候你以為永遠不會再有交集的人,在某個時間會突然闖進你的生活,驚豔你的歲月,溫柔你的時光。
我站在2号跑道的4棒,等待接力比賽的哨響,砰一聲起跑點的運動員化作獵豹向我們奔來,一棒接着一棒,到第三棒時我半眯眼睛尋找隊友,視線卻被另一條跑道的人抓去了。
是他。
他朝着接力點奔跑,風刮過他的頭發,吹起他的劉海,露出精巧英俊的面龐,他是第三棒的第一名,快到我們這裡的時候,他開心得雀躍歡呼。
草将市的春光最為有名,他一笑,便不需要這光了。
“吳越!幹嘛呢!”隊友發現我的呆愣,離老遠就叫我,我反應過來,趕緊轉過身擺好姿勢準備沖刺。
接過接力棒時,他走在跑道邊,我和他對視了,他好像微笑了一下,我沖向終點,第一個沖出了終點線。
我們赢了,我很激動,但不是因為勝利。
粗砺的世俗無可避免,浪漫永不消眠,我想我找到了我的浪漫,我是因為浪漫而激動的。
即使以後的日子我隻會不動聲色地看着他,這就夠了。
誤入他的笑顔,一刹那像過了一年,我知道自己在劫難逃了。
莫奈灰I
“當——當——”淩晨一點,客廳的大擺鐘敲響時間,也敲醒了淺眠的陳滋。
秋夜的天總是霧蒙蒙的,陽台的窗戶沒關,秋風趁機跑進來,帶着濃重的涼意,白霧被驅趕進房間。
霧氣拂過一片灰雲,輕巧地遮住圓月,月亮透過雲縫漏出清光,沖洗掉秋夜本該有的柔和。
星空不規則地擺布,星甸無盡下墜,僅有的星光也化為泡影。
窗外是滿天連地的黑,陳滋面向窗戶,背後的點點微光照亮眼前一線,讓他看清白霧是如何飄進來的。
陳滋下床把窗戶關嚴,拉緊窗簾将黑夜隔絕在外,他準備回去繼續睡,卻看到呆坐在床頭的吳越。
那側的小台燈閃着微弱的光,勉強照清了他的面龐,他似睡非睡,眼睛半眯,大片的陰影覆蓋在他臉側。
如墨的幽暗褪下他眼中惟有的亮,今宵的吳越又回到了八年前的樣子,陳滋認識他時的模樣。
生性的淡漠與頹然,不清楚背負着多重的創痛,好奇和驚喜的眼神好像早就被他過濾掉,最該是揮灑青春、放縱自我的年紀,他卻抗拒紛擾和喧嚣,堅守着涼薄與清冷,即使眉心、眼眸、面容悉數寫滿寂寞,仍是高傲地疏離所有人。
他的孤獨是吸引陳滋的地方,但不是愛上他的原因。
最初對他産生興趣隻是見色起意,一時興起,帶有目的地去靠近他,了解到他的糟糕,他的缺陷,依然覺得他的可愛,他的美好蓋過了所有。
遇見吳越開始,陳滋發現黎明和日落都變得驚喜,看到淩晨的荷花還未入眠,便想抱着他期盼花田,連月亮都看作他的笑臉,碾碎自己所有的溫柔,全部奉獻給他,還覺得不夠。
陳滋不在乎吳越的過去,和他在一起了,吳越便沒有過去,隻有現在和未來。
愛一個人就想讓對方變得更好,他費盡心力,輾轉反側,用了多少耐心和時間,才讓吳越開始接觸朋友,接受塵世,接納世俗。
如今,一切努力化為虛無,吳越又縮回自己的玻璃罐裡。
回想起吵架那晚他僵直木讷的樣子,眼淚擦掉又流,哆嗦着嘟囔什麼,陳滋抱着他熬了一整晚,第二天吳越像個沒事人一樣出門跑步,吃飯,工作,睡覺,沒有任何變化。
可了解吳越唯陳滋,這段時間,吳越除了點頭搖頭沒說過一句話,睡覺也會留一盞小燈,還有超量的激烈運動,這些都昭示着他的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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