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燒的陳淮不知道什麼時候醒了。
迷蒙的雙眼中隐隐透着一絲委屈,整個人看上去都脆弱的不行。
沈驚春靜靜的聽着方氏說話,雙眼卻一眨不眨的盯着他,好半晌,陳淮才又重新閉上眼。
大約是聽到這次的患者是陳淮,陳大夫來的格外的快,一進門就沖進了西廂。
陳淮家是沒有地的,初回平山村時,他還小,陳瑩又是個女人,隻想着多繡花供兒子讀書。
等她熬壞了身子,陳淮從書院回來,他一邊替人抄書,一邊上山打獵,掙的錢放在一般兩口之家生活是盡夠了,可耐不住家裡還有個病人要養,他又正在長身體,長年累月下來,身闆看着便不如一般小子壯實。
這次倒也不是什麼大病,大約是昨夜淋了雨,這才發起了燒來。
陳大夫歎了口氣,語氣中全是憐惜:“病來如山倒,這又到了阿瑩的忌日,隻怕這回不好好休養,身體就要跨了。”
陳瑩父親隻有幾個姐姐妹妹,都嫁了出去,如今村裡同姓的也沒有與她很親的,更别說陳淮,他雖跟母姓,實際上卻是周家的種。
他這病看着沒什麼,卻要養的,若一日兩日的叫族裡人照看倒沒什麼,隻怕時間長了就沒人願意了。
陳大夫倒是想将人接到自家去,但自家人多房少,本就住不開,陳淮去了是肯定住不下的,如今方氏搬來這邊,地方倒夠住,可他又實在開不了這個口,求人家收留陳淮。
他正躊躇間,卻不想方氏主動開了口:“他那個房子漏風漏雨,不修繕一番是肯定不能住的,在此之前,便先在我家住着吧。”
陳大夫一臉詫異。
方氏解釋道:“事情過了許多年,可能所有人都忘了,陳家妹妹以前救過我家驚秋的,若不是她舍命,隻怕驚秋當時就沒了。”
方氏這麼一提,陳大夫立時便想起來了,是有這麼一回事。
那時陳瑩還沒嫁到周家,沈驚秋也還是個小蘿蔔頭,卻不知怎麼掉到了河裡,若不是在河邊洗衣的陳瑩将他撈上來,憑他小胳膊小腿,是萬萬不可能活的,可那時已經是深秋,河水冰冷刺骨,陳瑩轉頭便病了一個來月。
“可是……”陳大夫看了一眼站在門邊的沈驚春:“是不是不太好?”
未婚男女又沒什麼血緣關系,住在同一個屋檐下,多少也會被人說道。
方氏卻堅持道:“身正不怕影子斜,何況我家中又是這麼多人,滴水之恩還當湧泉相報,何況是救命之恩,這樣都有人說,那真的是喪了良心了。”
沒想到方氏這麼弱的一個人,卻有這麼正的三觀,沈驚春想了想,便開口支持老娘:“若真有人因為這事對我指指點點,隻怕這人也不是什麼家風清正好人吧。”
要真的因為這事,影響了她的名聲,以至于沒人願意上門說親,那倒還真是件好事。
沈驚春越想越覺得這事可行:“先就這樣決定吧,具體的事情等他本人醒了再說。”
事情就這麼定了下來,陳大夫與陳瑩是沒出五服的從姐弟,人家已經收留了陳淮,藥錢自然也不好叫人家出,他回了趟家,便拎了幾副風寒退燒的藥來。
高燒的陳淮便算在沈家待了下來。
哪知才第二天,就真的有風言風語傳了出來。
“方氏不是這種拎不清的人吧?”
“那誰知道呢!原本有沈婆子看着,就算有那個心也沒那個膽啊,再說了,你看她那個閨女,長得就妖裡妖氣的。”
“就是就是,瞧着就不像是好閨女,你們跟沈家走的不近,有些事情可能不知道吧!”
說話的人顯然還知道背後說人不好,将聲音壓得很低,但話裡的幸災樂禍卻是遮不住的:“方氏那閨女從小抱錯在京城長大,這個大家都知道吧?”
“那是自然,這事在咱平山村又不是秘密。”
“你就别賣關子了,快說吧。”
“侯府啊,那對咱尋常老百姓來說,可不是潑天的富貴?手指縫裡漏點出來就夠咱一輩子花銷了,養條看家狗還有幾分感情呢,何況這還是個養了十幾年的人,我聽說侯府是很舍不得這個養女的,所以給了錢給沈家,要将養女留在京城,可這才多久人就回來了,你們想想還能為啥?”
沈驚春的拳頭硬了,捏了松,松了捏,忍得十分辛苦,才沒跳出去一拳打死這群閑着沒事幹到處亂嚼人舌根的蠢婦。
說話的人對此無知無覺,還在洋洋得意的說着不知道從哪聽來的八卦:“指不定就是鳳凰變山雞想不開,做了什麼傷風敗俗的事情,才被趕出來了。”
她嘻嘻笑了兩聲,又接着道:“你們别不信,咱這附近十裡八鄉的,哪個好閨女這麼膽大,還敢背着陌生男人回家,多半是看上陳淮那張臉了吧,跟方氏一樣,騷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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