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黎明前的蘭園揚揚灑灑地下起了雪,天色在陰晴不定的熹微中亮了。
幾輛警車叫開了蘭園的大門,在公安局長親自帶領下,孫鑫帶着一打厚厚的案卷随警車而去。
我平靜地看着這一切。
我答應孫鑫的,要不卑不亢,始終沒有流下一滴眼淚。
臨行前一晚,他緊握我的雙臂,将孫氏托付于我。
那一天,我懂了,做孫鑫的女人,孫家的女人,要承擔起這個責任。
一眼萬年
初識孫鑫的時候,是我十六歲那一年。如花的年紀,曼妙的少女,我以優異的成績破格被省重點高中錄取。那時的我,并不知道出類拔萃意味着什麼。隻知道在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父母眼中,我是他們唯一的驕傲與精神寄托。自小,我就被灌輸着,讀書是改變命運的唯一機會,我不可以給他們丢臉,我的學習成績是樸實父母向鄰裡炫耀的唯一談資,要是某一次考試考了第二名,父母的臉上立馬會被陰雲覆蓋。
可是為什麼一個天資聰穎的女孩,還要兼具一張好看的臉呢。那時的我并不知道這一切意味着什麼。習慣了,在家長會上被老師當作教育的楷模點名表揚;習慣了,有膽子大的男生偷偷向我傳遞紙條;習慣了,校園江湖裡我的名字被廣為流傳。
是的,在那個風雲變幻的年代,校園時而像個江湖。類似是一群孩童曆經青春成長期初代的人際關系格局;是志趣相投拉幫結派的三倆好友;是家庭毗鄰的發小同伴;亦或是“好學生”與“壞學生”兩種被符号化的陣營。
孫鑫嚴格意義上來說,應該是壞學生的那種。聽說是不需要成績好就可以在尖子班出現的那種學生;聽說,他最早用起了手機、電腦;聽說被老師重點關注,卻也拿他沒辦法;聽說他身邊有許多呼朋喚友的小弟,聽說他每天有豪車接送上學。
那是北方廣闊的平原與濃郁的黑土孕育出的豪邁與裂變。社會變遷,經濟遇到了最好最快的發展時代,階層與文化猛烈地碰撞出大時代的機遇和小人物的掙紮。在城市斑斓的霓虹裡,有隐匿的角落,也有絕代的風華。
可是,一個16歲的青春少女她懂得什麼呢。
可是孫鑫,他大我兩歲,那一年他已高三。
“你叫王雨晴?又下雨又天晴是什麼意思?”
被人叫住名字,我下意識地回頭。手裡提着熱水瓶的我,正準備離開熱水房,回宿舍夜讀。
“你認識我?”這是我這一生與他說的第一句話,卻也是後來無數次的開端。
“今年新生摸底考試,全年級段考第一名,誰會不認識。”
我緊打量着眼前的大男孩。他眼神深邃,五官英俊,至少高過我一個頭顱。略瘦的骨骼有着青春大男孩的開闊俊朗,神态中卻隐隐透着那麼一點蕭瑟的老成。入學前母親曾告訴我,大城市裡什麼樣家庭的孩子都有,也有些黑社會的小混混,我們不要搭理他們。
學習任務很重,重點高中的教學模式我還沒有完全适應,此刻的我時間都是留給學習的。我并不知道該與眼前的學長說些什麼。隻慣性地回應:“是,我叫王雨睛。”
然後轉身準備離去。
如果有一種叫作“氣質”的東西,那麼我便是天生具備的那一種人。同學們常說,我的眼神很特别,尤其回眸凝視的時候。自小鄰裡親戚們也常說“這娃子水靈靈的大眼睛,像明星一樣。”姨媽家的表姐為了擁有一雙我這樣的眼睛,特意趕在上大學前的暑假割了雙眼皮。
那一眼一句話,是我們第一次對視。眼前男孩的臉,不像其他同齡人的蒼白稚嫩,像有故事的漩渦般深深地把我吸引。後來,長大後,我才知道那可能叫做宿命。
在那個懵懂的年紀裡,我還不知道什麼叫做“喜歡”。
“幫新同學提一下東西。”我手裡的水壺很快被他側後方的一個男生接過。男生個子略矮些,皮膚比他白,略顯斯文。長長的流海造型告訴我,好像也不是普通人家隻安分于書本的好學生。
自小成長過來,一直是人群中被矚目的那一個,我并不陌生,有人環繞或施以援手。
一路上,沒有人說話。我也并沒有感到局促。卻隐隐感覺到與我并肩行走的大男孩,有一種莫名的壓迫感。也許是因為他那同樣特别的眼神,還有那比我成熟許多的男性味道。
“我到宿舍了,謝謝你們。”
“你話還真少。”他言語間帶着一抹淺笑,微眯的眼睛和上揚的嘴角明快地勾勒出青春的弧度。不可否認,這樣的他,就好像松柏即近初夏的陽綠翠色,自然也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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