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出喝的水,倒在手裡,要往那纖細的小腿上貼,白無憂“嘶”了一聲,嫌涼,要把腿抽回來,沈雁握緊了她的腳腕,又慢慢地道,“我母妃還說,傷口要不洗淨,容易撞風,撞風之後牙關緊咬,渾身抽搐,死狀凄慘。”
白無憂不動了,沈雁将傷口給她洗淨,又扯了自己的半幅衣袖裹上,
“回去得塗點藥。”他憂心忡忡地道,白無憂看着他,唇邊浮起一絲微笑,卻在他看過來那瞬間又消失不見,
“這是誰教你做的?”她突然問,“是西府?還是禦王兄?”
沈雁被她問得一愣,“為什麼非要人教?”
“你進宮是西府的主意,西府從來不管我後宮的事,這次突然塞人進來,應該是别有用意。”白無憂有點累了,放松地閉着眼睛靠在轎子上出神,話無知覺從嘴邊漏出來,她眼神迷離地繼續着,
“怎麼,讓我猜着了,你就沒話說了?西府還教了你什麼,跟我說說。”她調戲他一回,又幽幽歎道,“為家裡進宮不丢人,小薛也是這樣的。”
“沒有的事。”沈雁悄聲回道。
“你大聲點,我累了,聽不太真。”
“傷了腿的人還要硬挺着騎馬回去,管你大将也好,小将也好,天下沒有這樣的道理,我隻是想讓陛下過得舒服一點,不必自苦而已。”
“我可不想變成像你一樣的廢物。”白無憂嘴上不饒人,可眼睛已經閉起來,沒多一會兒,竟然在沈雁肩膀上睡着了。轎子搖晃着出了霍言圍場。當晚吃了一方炙鹿肉,一歲齡的小鹿。
薛信世很滿意。
章十三
【自竹枝館向外走出約莫一百多步,繞過一座青青的小丘,是薛信世住的地方,稱作明月堂。初夏時節坐在二樓的涼台上賞月,如果風疏星淡,再有薄酒相佐,就頗有趣味。】
沈雁一手挽着袖子,不讓它沾到紙上未幹墨迹,心裡慢慢回想,一邊想一邊寫在紙上。
紙也很青白,與家鄉的紙張不同。家鄉的紙很粗劣,秦地的紙非常細膩,鵝脂般清潤滑手,卻不洇濕,寫上字,墨也幹得很快。白無憂自打那日出了圍場,仿佛刻意跟他避嫌,總不到竹枝館裡來了。
他不似薛信世,常能從薛瑩口中聽見些朝中傳來的消息,又有相熟的外廷貴族子弟陪着玩耍,他們雖然看在薛信世的面子上,肯帶着沈雁一同遊樂,但終究不相熟,勉強湊在一起也很為難,故而沈雁隻去了一兩次,便不再熱心參與。
就這樣,他在竹枝館中日子過得愈發清寂,總是逼迫去想一些關于此地的好事,說服自己北方也沒什麼不好,以削減日日浮現的思鄉之情。
于此同時,他也盡力記下一些平日生活裡瑣碎有趣的閑事,時時翻閱,為免無聊而胡思亂想。
他寫完了,就将墨迹小心地吹幹,雙手遞給一邊站立的随侍芳草,
“釘起來。”他吩咐道。
“釘起來?”一字未差地,芳草反問道。
沈雁便教給她,“将紙折縫,用些膠泡軟了,晾到半幹,然後拿線穿上就是。”
“用線将紙縫成書嗎?”男孩不知所措,将紙在手中掂掂,細長的手指頭反複摸着紙邊。
“你們這裡的貴女、公子們不寫小記嗎?”
沈雁好奇地問道,在他的故鄉伯藍,貴女和公子們都熱衷于将日常生活的片段記在紙上,用線穿成隻有手掌心大小的本子,用鞣過的熟皮革或雲母、玉髓等硬殼包上,或有心靈手巧者,要在紙頁各處裝飾幹花草,碎水晶,點綴丹青圖畫。
“小記”者,可賞玩之處有三:一看封口之寶貴奢麗,便可知其小主人是否出身顯貴,沈雁的姐姐少年時曾有過一本“小記”,琥珀打薄做的封面,琥珀裡嵌着一整隻色彩絢麗的蝴蝶,左斜下有一道裂縫,用細珍珠填平,嵌出牡丹形狀。
二,則看頁間點綴裝飾,可知其主是否情趣高雅,品味脫俗。若蠢笨的人,隻知道一味地将各樣裝飾堆砌上去,不管是否悅目,就亂貼亂畫,很是俗陋;但品格優雅,趣味高尚的主人,則會用珍草,丹青等将書記裝飾得賞心悅目,卻又不顯堆砌粗糙之感,反而雅緻客觀,稱為上品。
三,看筆記中文理是否優美,所記之事是否都有趣味,自字裡行間,就能判斷出一本小記的主人是出身書禮大家,亦或者是蕞爾新貴,不值一閱。自然,也有些年少浪蕩的公子哥兒,專寫閨房豔情秘事,裝在繡春袋裡,為落魄文人所得,于街頭巷尾傳揚,雖當事人不知其辱,終不免不雅。傳回五侯家門,寫書人免不了一頓家法伺候,“原本”也難逃遭受火劫,不保全屍的悲慘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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