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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第1頁)

在七十年代,沒有人知道什麼算是愛情,我們知道的,隻是革命友誼。當時兩個人的過度接近親熱,一旦被發現,都是要接受“批判”的,進行思想改造的。

同鄉的女生裡,有兩個同性戀。當時大夥□□她是舊社會的怪人,我和方朝月每天的樂趣都是對那個女生施加精神上最殘忍的手段,連着另一個土裡土氣的同性戀女生一起,唾罵她們。

當時沒有人知道什麼是同性戀,我們隻是覺得她們都是罪惡滔天的女流/氓,引導着非正義的風氣。

當時我們覺得自己是最正義的人群,接手着國家裡最重要的任務,我想要永遠這樣,帶着自豪感活下去。

方朝月那時候每天都來和我商量着,怎麼做才能最好地“懲罰”她們。直到1975年,那兩個姑娘一起跳了江,整蠱遊戲結束。

然而隔天方朝月卻和我說,她愛上我了。

我好害怕,開始躲避,開始懷疑。有人開始用樹枝砸她了,她每天帶着傷回來,十歲的小姑娘每天帶着一身的味道,走進家門。

她那時忍受着所有人的唾棄,在那兩個姑娘跳河以後她變成了首打人物,我丢了她給我的紅線子手鍊,怕她再來纏着我。

“你别鬧我玩了,我早知道你喜歡騙人。”我那時候惱怒道,她卻依舊像木偶一樣,每天都來我窗口底下等,等我來罵她,等我洗脫我自己和她的關系。

我那時候想,即使我死了我也要拉她陪葬,誰叫她騙我。

她騙我說喜歡我,後來又騙我說讨厭我,騙我那麼多年,我的青春連同我整個人都被她騙了。

即使後來的我一直都知道,方朝月其實不是個騙子。

☆、怪異之人

4

七六年許多亂哄哄的事情都結束了,好多人都被平反,許多人被誤會,後來都有人為他們作證。

隻是那兩個跳江的姑娘,大約隻有方朝月記得她們,也隻有方朝月,在往後不知多少年,每年都帶着深深的歉意和忏悔,在她們所跳的那條江,放下一束在山崖采摘的野花。

上高中的時候,我和她說這件事的時候,還起了争執。我認為她們就是錯的,如果當時反駁了我們的意見,她們可以撒個謊告訴我們——她們沒有在一起就好了。

十六歲的方朝月因為這個和我打了一架,她幾乎是氣急了眼,罵我是個愣頭青,指着我辱罵我愚蠢;我們帶着傷回家,家長把我們訓了一頓,方朝月替我挨了我家人一巴掌。

她後來偶爾會說些很奇怪的話:

“愛是沒有錯的。”

她老是看着遠處那條河發愣,想到了什麼就煩躁地把頭埋進自己的手臂裡。

5

方朝月後來的生活處境并不是很好,與我比相差甚遠。她沒有高考,就那樣任性的帶着沒文化的标簽去了廣州一帶打工。

她實在是一個感情豐富的人,在尋常人群裡,感情豐富得奇特,常對些空的東西思考着。

每每有人笑話她是個呆子,隻要被她聽到了,就不會示弱,第二天就拿着家裡大人的球棒子,對着人家的頭就是一頓錘,錘得人家哭爹喊娘找老師了,她才痞裡痞氣地丢開棍子,翹着二郎腿挑眉看着人家罵道:

“狗東西,活該!”

她是奶奶帶大的孩子,她奶奶沒有讀過書,教出來的孩子就冒着些野氣。她父母對于她這樣很失望,所幸後來生了幾個小的比較争氣,她父母就不給她奶奶帶了,都自己教養着,考到北京去了,不過她的幾個弟妹也沒有再回這個小地方。

方朝月是個很特殊的存在,高三的時候她忽然剪了個男孩子的頭發,聽說是她奶奶給她剪的,剪的不是很均勻。但是我看得出她很高興,每天頂着一頭飛揚的短發滿校園跑。

我那時候在泥巴操場上看到她——她站在破舊的足球架子旁邊,她太瘦了,風吹過,衣服就像是裹着骨,我都快把她認成男孩了。

晚上我們在操場上看星星,我問她為什麼剪頭發,她說自己喜歡。天空飛過煙花,最古老的那種炮仗似的玩意,她一瞬間說出口的話我竟是沒有聽清楚,我隻朦朦胧胧地記得,她說的似乎是:

“也許是男生就好了。”

她的短發遮住了眼睛,我看不清黑夜裡她的神情,就像我看不懂她一樣。

6

方朝月的成績并不是很好,她喜歡國語課,但是不喜歡幾何。

她每次聽幾何課就煩得咬牙切齒,在課本上寫着幾何老師的外号然後塗掉,課本上都是一片黑漆漆的劃痕,所以她是常年被幾何老師用戒尺打的學生。

不過後來她也不喜歡國語課了,一次她寫作文,對着課本翻翻找找,後來合了課本饒有興緻,第二天卻被國語老師叫過去打了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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