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慶看向安拙,安拙點了頭,他起身:“我在外面等你。”
待陳慶走遠,李蘭芬往前湊了湊,低聲問道:“闫總,他是對你做了什麼不好的事嗎?比如,激烈的肢體接觸。”
安拙一開始沒聽懂,反應過來後,她開始佩服當律師的人了,一個家暴經過她語言的加工,就變成了似是而非的東西了。
安拙現在無比慶幸,闫圳從來沒有對她使用過暴力,她還什麼都沒說呢,對方律師已經開始把不利于闫圳的各種可能都想到了。并且看眼前這架勢,如果真有這種情況發生,她恐怕也難以得到公正的裁決,很有可能會憋屈死。
雖然闫圳沒有動過她一根手指,家暴什麼的根本不存在于他們的婚姻生活中,但安拙還是感到了氣憤,為無力的弱者。
李蘭芬見她遲遲不回答,心裡開始傾向于這才這位闫太太要離婚的真正原因。
“激烈的,肢體,接觸?”安拙有節奏地緩慢地重複着李蘭芬的用詞:“李律師,這麼隐私的事也要說嗎?那我可得好好想想,怎樣才算激烈,要接觸到什麼程度,您總得給個标準吧。“安拙撩了下耳邊的頭發,輕笑着看着李蘭芬,李蘭芬有一瞬的晃神,上一秒明明是在害羞,下一秒又覺她風情無邊。不過,美麗迷人的闫太太顯然是誤會了,她不是這個意思。
李蘭芬想了想,要怎麼解釋呢,她措辭:“我不是要打聽你們的私事,我的意思是,另一種身體接觸,你懂嗎?”
安拙:“不懂。”
李蘭芬:“就是指,打架,類似于這種。”
“您想說的是家暴吧。”
李蘭芬剛想點頭,看到安拙似笑非笑的表情,她一下子就悟了,這姑娘是成心的。她對自己起了敵意,不能理解她的職業素養。這種事李蘭芬不是第一次碰到,但卻是第一次碰到對此拿她開涮的。
李蘭芬并不生氣,她隻是有點理解闫圳為什麼不想離婚了。漂亮,迷人,有氣質,内心有秩序,柔軟卻不失棱角,這樣的妙人任誰都不會想撒手的。
李蘭芬四十多了,安拙這個年紀她都是當小輩人看的,老實說,現在的年輕人她頗多看不慣,但對安拙她升了欣賞之情。李蘭芬笑了:“作為闫先生的律師我不能這麼說,每行每業都有規則,都是要遵守職業道德的。”
本不用講這麼多的,但李蘭芬本能地想跟安拙解釋些什麼。
“沒有,從沒有家暴過,就是不想跟他過了。李律師不用擔心我會突然拿出什麼殺手锏。我對闫圳單方面的感情破裂是導緻我們離婚的唯一的原因。”安拙幹脆利落地回答了她。
“好的,我清楚了,我會向我當事人說明,目前他的意願是不同意離婚。”
“那李律師,我們法庭上見了。”
李蘭芬:“我還是不希望雙方走到這一步,能協商是最好的,你們可以都再冷靜一下。”
安拙拾起桌上的電話:“李律師如果沒别的事,我就先走了,還有事。”李蘭芬做了個“請”的動作,安拙站起離開,走到門口與陳慶會合。
李蘭芬第一時間向闫圳做了說明,她告訴安拙,今日所談不會有任何法律效果是真話,但私人邀約性質的談話卻是騙她的。
李蘭芬錄了音。
闫圳拿到後,問她:“完整的?”李蘭芬給了肯定答案。
晚上,忙完一切,闫圳打開了音頻,裡面是今天安拙與李蘭芬的全部對話。
他一個人坐在書房,在自己的小世界裡,不戴面具敞開心扉,情緒與表情全部由安拙的一字一句調動着。時而撫額,時而低頭輕笑,此時獨處的闫圳,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有多鮮活。
隻是,聽到最後,闫圳的所有情緒還是被怒氣與怨懑填滿。對安拙的認知,從單一的乖巧可愛轉變到可愛中帶着可恨的性質,他竟不覺讨厭,隻覺心中痛癢,滿腦子都是安拙這個始作俑者。
第39章
闫圳要求李蘭芬去讓對方律所知難而退,做到沒有人敢收安拙做客戶,但李蘭芬并不同意這麼做。她告訴闫圳,如運律所的負責人是個不與大衆同流之人,整件事,她有全面考慮過,威脅這樣的人沒用,還可能起到反作用。
李蘭芬說一半藏一半,威脅金宗确實會更麻煩,但他也的确有可以威脅的地方,就是他失去的律師資格。
但李蘭芬沒說,她隻說:“離婚案件是要走程序的,如果沒有家暴出軌等明顯的過錯,輕易不會判離。像您這種情況,最後可能會落在事實分居兩年這條法理上。但分居兩年這個條件不好界定,很難走得通。所以,如果您不想離的話,我的意見是采取拖字訣,逼得太緊,反而會被對方抓住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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